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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权和城市管理权分属不同的主体所享有,作为两种正当权利,两者之间不应当存在矛盾和冲突。但这两项权利的典型享有者——小商贩和城管执法人员之间则不断上演着暴力执法和暴力抗法的悲剧。屡见报端的城管和小商贩之间的摩擦使公众对这两种正当权利产生了诸多困惑。如何正确协调两种权利关系已成为政府工作的当务之急。本文认为,要使两者之间的关系走向常态化,不仅需要政府的正确引导,还需要提高小商贩自身的责任意识提高以及增强城管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