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受学理上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执行分属不同领域的影响,司法实践中夫妻共同债务在经历“认定难”以后又遭遇“执行难”,加剧了债权人利益保护困境,诱导被执行人形成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规避的思想,引发理论界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的反复讨论,影响到法律修改和执行的效果.借《民法典》实施之契机,各级人民法院如若在“共债共签”和“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基础上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准确认定,继而加大执行措施和执行力度,或可从根本上改变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与执行之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