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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水企业实现市场化经营,需要面向市场,转换机制,逐步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由于城市供水企业在其产品性质、市场范围、销售方式、价格政策和扩大再生产的实现等诸多方面,与其它一般性工业企业有较大区别,以致它在接受市场的检验与选择方面,必然要解决某些特殊性问题,经过其特有的途径,甚至可能经历更为复杂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