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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入式广告已经成为我国各项产业发展引擎中最为有力的一个环节,尤其在影视剧中。但新修订的《广告法》并未对其进行系统规定,相关领域的立法仍是一片空白。目前植入式广告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在于其性质和监管。本文拟通过设立虚拟广告经营者补足现行植入式广告的法律关系,以契合我国《广告法》的规定,达到有效监管规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