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串通投标罪的解释路径与适用

来源 :中国检察官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nowsk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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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刑法对串通投标罪的规定较为概括,司法实践中对刑法条文作完全形式意义的诠释,导致该罪认定面临诸多困境,一些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无法纳入刑法评价范畴。串通投标罪作为行政犯,具有“双违性”特征,因此应当把握串通投标罪的危害本质,借助行政法律规范对刑法条文进行解释,从而解决串通投标罪的疑难问题,全面提升对招投标领域犯罪的惩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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