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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政办发[2018]10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着力将政府公报打造成权威、规范、便民的政务公开平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63号)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