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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商务、扶贫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推动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建立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决定2020年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创新引领农村流通转型升级,以信息化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健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壮大农村市场主体,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满足农村居民美好生活需求。
二、基本原则与目标
(一)基本原则。
市场有效,政府有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激发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政府重点做好优化政策供給、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
助力扶贫,巩固提升。支持贫困地区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利用电子商务拓宽农畜牧产品销售渠道,克服疫情影响,助力增收脱贫。支持有条件地区推动农村商贸流通数字化改造,提高组织化程度,提升农村消费品质,增强服务“三农”能力。
因地制宜,鼓励创新。充分尊重乡土文化特点和农产品生产流通规律,坚持实事求是、分区分级分类施策,推广应用流通新技术新模式,推动农村产业转型升级,挖掘产业优势,突出产品特色。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贴近实际,大胆开拓创新。
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持体系。地方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绩效管理,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监督,层层抓好落实。
(二)发展目标。
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促进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商品和服务并重、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畅通的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经验可复制推广的示范县,降低农村物流成本,扩大农村消费,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可结合实际,制定合理可行的发展目标。
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和重点
鼓励各地优先采取贷款贴息、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中央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农产品进城,兼顾工业品下乡,对承担疫情防控相关重要物资保供任务、且工作突出的电商、物流、商贸流通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予以适当倾斜。中央财政资金实行“鼓励发展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一)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支持发展共同配送,推动邮政、供销、商贸物流、快递、交通等资源整合,鼓励实体商业和电商快递的物流协同,整合县域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推动商流、物流统仓共配,降低农村物流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合理规划,在区域节点建设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发展智慧物流。
(二)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
支持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升级,整合邮政、供销、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统筹品控、品牌、认证、培训、营销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鼓励有条件地区立足农畜牧业、手工制作、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以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电商物流产业园等现有园区为中心,推动电商、物流、培训、金融、创意等服务集聚发展,打造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中央财政资金聚焦服务提升,硬件设施坚持实用、节约,充分利用现有园区厂房、设施设备。
(三)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
支持农村地区商贸流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强与电子商务、金融保险、移动支付、就业引导等资源对接,促进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优化重组,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建立本地化、连锁化、信息化的商品流通网络。引导支持大型流通企业加强数字化改造,以乡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开展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销等业务,提升商品品质,更好满足农村居民生活和消费需求。
(四)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支持对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贫困户等开展农村电商普及和技能培训,强化培训机制,突出培训质量而非数量。完善标准化教材,提升培训的针对性,根据实际需求丰富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等培训内容。健全培训转化机制,指导对接就业用工,注重跟踪服务而非“一锤子”培训。如实做好培训记录。
各地可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细化建设内容和支持标准,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以下简称贫困县)2020年坚持扶贫导向,加快建设进度,加强产销对接。带动贫困户增收。基础较好的县以建立市场化、可持续的农村电子商务运营体系为目标,推动农村商贸流通转型升级,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服务乡村振兴。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推动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建立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决定2020年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创新引领农村流通转型升级,以信息化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健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壮大农村市场主体,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满足农村居民美好生活需求。
二、基本原则与目标
(一)基本原则。
市场有效,政府有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激发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政府重点做好优化政策供給、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
助力扶贫,巩固提升。支持贫困地区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利用电子商务拓宽农畜牧产品销售渠道,克服疫情影响,助力增收脱贫。支持有条件地区推动农村商贸流通数字化改造,提高组织化程度,提升农村消费品质,增强服务“三农”能力。
因地制宜,鼓励创新。充分尊重乡土文化特点和农产品生产流通规律,坚持实事求是、分区分级分类施策,推广应用流通新技术新模式,推动农村产业转型升级,挖掘产业优势,突出产品特色。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贴近实际,大胆开拓创新。
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持体系。地方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绩效管理,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监督,层层抓好落实。
(二)发展目标。
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促进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商品和服务并重、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畅通的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经验可复制推广的示范县,降低农村物流成本,扩大农村消费,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可结合实际,制定合理可行的发展目标。
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和重点
鼓励各地优先采取贷款贴息、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中央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农产品进城,兼顾工业品下乡,对承担疫情防控相关重要物资保供任务、且工作突出的电商、物流、商贸流通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予以适当倾斜。中央财政资金实行“鼓励发展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一)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支持发展共同配送,推动邮政、供销、商贸物流、快递、交通等资源整合,鼓励实体商业和电商快递的物流协同,整合县域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推动商流、物流统仓共配,降低农村物流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合理规划,在区域节点建设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发展智慧物流。
(二)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
支持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升级,整合邮政、供销、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统筹品控、品牌、认证、培训、营销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鼓励有条件地区立足农畜牧业、手工制作、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以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电商物流产业园等现有园区为中心,推动电商、物流、培训、金融、创意等服务集聚发展,打造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中央财政资金聚焦服务提升,硬件设施坚持实用、节约,充分利用现有园区厂房、设施设备。
(三)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
支持农村地区商贸流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强与电子商务、金融保险、移动支付、就业引导等资源对接,促进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优化重组,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建立本地化、连锁化、信息化的商品流通网络。引导支持大型流通企业加强数字化改造,以乡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开展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销等业务,提升商品品质,更好满足农村居民生活和消费需求。
(四)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支持对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贫困户等开展农村电商普及和技能培训,强化培训机制,突出培训质量而非数量。完善标准化教材,提升培训的针对性,根据实际需求丰富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等培训内容。健全培训转化机制,指导对接就业用工,注重跟踪服务而非“一锤子”培训。如实做好培训记录。
各地可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细化建设内容和支持标准,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以下简称贫困县)2020年坚持扶贫导向,加快建设进度,加强产销对接。带动贫困户增收。基础较好的县以建立市场化、可持续的农村电子商务运营体系为目标,推动农村商贸流通转型升级,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服务乡村振兴。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