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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政府利用自身的信誉进行融资,解决政府所建项目的资金问题。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政府信用平台被广泛运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对于优化投资环境、建设产业园区、增加地方税源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是由于地方融资平台与项目单位脱节,对项目建设疏于管理等原因,导致融资平台存在许多风险及隐患。笔者从控制融资规模、加强监督制约等方面提出加大金融风险防控的措施,同时提出将保险机构引入融资平台的设想,以解决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问题。
关键词:政府;融资;平台;出路
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内容及作用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以下简称融资平台)就是指地方政府发起设立,通过划拨土地、股权、规费、国债等资产,包装出一个达到融资标准的公司,以达到承接各方面资金的目的。其表现形式就是政府设立的投资公司。融资平台的融资渠道主要是政府有关部门对某建设项目进行担保,银行将贷款贷给融资平台(投资公司),融资平台再贷给建设项目单位。
融资平台筹措的资金主要投向地方公益性和基础性项目。公益性项目主要有城市基础设施、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水利工程等项目。基础性项目主要有地方开发区建设、交通建设、保障房建设等项目。融资平台建设的项目还款来源主要包括地方财政部门预算内安排资金、土地出让金、股权投资收益、置换土地变现及项目自身运营收益等。
近几年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融资平台的数量和规模也迅速增加。融资平台有力地支持了地方重点项目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对于优化投资环境,服务招商引资,搞好产业园区建设,培育新的税源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一些建设项目也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但一些地方融资平台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存在融资风险的隐患。
二、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及隐患
(一)融资平台与贷款项目脱节,贷款初期就存在风险
融资平台是一个地方政府发起设立的投资公司,通过融资平台贷款的项目都是地方政府确定的,融资平台对项目申报、项目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都不是很了解,也不参与贷款项目的操作管理。只是按照政府要求履行项目的贷款手续,将银行贷款资金转入平台账户,再由平台转入项目建设单位。融资平台无法保证项目贷款资金安全,融资平台只不过是地方政府融资的一个“壳”。
(二)项目申报与项目实施不一致,项目还款存在风险
由于融资平台对贷款项目管理脱节,有的项目的立项评估缺乏真实性和可行性,存在高估效益低估风险的现象。有的项目受地方政府干预,更多反映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对于经济效益的论证比较简单含糊。还有的项目是在地方政府压力下审批的,项目本身就存在问题。对于以上问题,融资平台和贷款银行都因没有履行好贷前审查职责导致项目建设后发生问题产生还款风险。
(三)项目单位自身状况加大了贷款风险
融资平台在政府项目单位与贷款银行之间充当了中间人的作用,虽然贷款资金是项目单位使用,银行贷款的主体却是融资平台,这样一些项目单位认为自身不是借款主体,不承担还款的法律责任,存在“只管借钱不管还钱,还钱是政府和融资平台的事”的想法,影响了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还有一些项目借款人借款规模远远超过了自身的经济实力,根本达不到偿还借款的能力。
(四)担保难兑付,存在潜在贷款风险
融资平台信贷文件规定:如果政府信用贷款项目发生困难时,地方政府将安排财政资金给予补贴,帮助其履行还贷义务。这项规定是用地方政府未来的财政收入作担保的,能不能实现没有保证。对于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说,地方财政收不抵支,每年都需要中央财政的补贴。这种情况下,融资平台项目贷款发生困难,地方政府很难履行担保责任。
(五)融资平台的“私利”增加了项目还贷风险
融资平台每一笔项目贷款都是由银行转入融资平台账户,然后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从贷款的流入到流出,必然有一个时间差,由于政府项目贷款资金巨大,在融资平台账户留存的项目贷款资金产生较大的利息收入,这些利息收入成为融资平台的收入。一些融资平台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息收入,采取故意拖延项目拨款时间的办法,挤占项目资金。由于项目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影响了项目进度和项目效益,增加了项目贷款风险。
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防控措施
(一)贷款银行要加大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防控
承担融资平台的贷款银行要提高贷款的风险防控意识,对新增的项目贷款要遵循商业化的原则,注重贷前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商业银行信贷业务要求,对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效益性进行客观评估,尽量选择具备偿还能力的项目。对于已经放贷的项目,要加大项目跟踪,发现有风险隐患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使贷款损失最小化。
(二)国家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债务风险的防控机制
一是国家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融资平台举债、担保、债务资金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其产生的原因,研究建立相应的约束办法。如: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监控制度,对各地政府的债务规模、偿还情况进行考核评定,从国家宏观管理上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二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要建立偿债准备金,按照举债规模每年安排一定比列的资金用于偿还债务。
(三)地方政府要根据财力情况自觉控制融资规模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主要是解决地方基础行项目和公益性项目,其带来的收益是非常显现的,也是受百姓欢迎的。但是作为地方政府也应该考虑地方的长远发展,自觉控制融资规模和偿债能力,不要把负担转嫁给下一代人。地方主要领导人必须树立正确的业绩观,不要只想自己这一任如何搞出政绩,把包袱甩给下一任。
(四)监管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大对融资平台的监管
地方融资平台主要是以贷款和发行企业债券融资。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大融资产品的审批,把握好地方融资的关口。同时要指导商业银行加大对地方政府融资项目贷款的风险防控。国家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格地方政府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特别是一些形象工程、效益低下的工程项目。
(五)将保险机构引入地方融资平台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有投入大、建设期长、沉淀成本高,收益期长的特点,与保险经济的补偿功能相对应,如果将保险资金以股权、债权、物权或经营权的形式投资到基础设施项目,不仅解决了城市良性建设问题也拓展了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达到双赢的目的。
关键词:政府;融资;平台;出路
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内容及作用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以下简称融资平台)就是指地方政府发起设立,通过划拨土地、股权、规费、国债等资产,包装出一个达到融资标准的公司,以达到承接各方面资金的目的。其表现形式就是政府设立的投资公司。融资平台的融资渠道主要是政府有关部门对某建设项目进行担保,银行将贷款贷给融资平台(投资公司),融资平台再贷给建设项目单位。
融资平台筹措的资金主要投向地方公益性和基础性项目。公益性项目主要有城市基础设施、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水利工程等项目。基础性项目主要有地方开发区建设、交通建设、保障房建设等项目。融资平台建设的项目还款来源主要包括地方财政部门预算内安排资金、土地出让金、股权投资收益、置换土地变现及项目自身运营收益等。
近几年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融资平台的数量和规模也迅速增加。融资平台有力地支持了地方重点项目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对于优化投资环境,服务招商引资,搞好产业园区建设,培育新的税源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一些建设项目也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但一些地方融资平台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存在融资风险的隐患。
二、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及隐患
(一)融资平台与贷款项目脱节,贷款初期就存在风险
融资平台是一个地方政府发起设立的投资公司,通过融资平台贷款的项目都是地方政府确定的,融资平台对项目申报、项目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都不是很了解,也不参与贷款项目的操作管理。只是按照政府要求履行项目的贷款手续,将银行贷款资金转入平台账户,再由平台转入项目建设单位。融资平台无法保证项目贷款资金安全,融资平台只不过是地方政府融资的一个“壳”。
(二)项目申报与项目实施不一致,项目还款存在风险
由于融资平台对贷款项目管理脱节,有的项目的立项评估缺乏真实性和可行性,存在高估效益低估风险的现象。有的项目受地方政府干预,更多反映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对于经济效益的论证比较简单含糊。还有的项目是在地方政府压力下审批的,项目本身就存在问题。对于以上问题,融资平台和贷款银行都因没有履行好贷前审查职责导致项目建设后发生问题产生还款风险。
(三)项目单位自身状况加大了贷款风险
融资平台在政府项目单位与贷款银行之间充当了中间人的作用,虽然贷款资金是项目单位使用,银行贷款的主体却是融资平台,这样一些项目单位认为自身不是借款主体,不承担还款的法律责任,存在“只管借钱不管还钱,还钱是政府和融资平台的事”的想法,影响了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还有一些项目借款人借款规模远远超过了自身的经济实力,根本达不到偿还借款的能力。
(四)担保难兑付,存在潜在贷款风险
融资平台信贷文件规定:如果政府信用贷款项目发生困难时,地方政府将安排财政资金给予补贴,帮助其履行还贷义务。这项规定是用地方政府未来的财政收入作担保的,能不能实现没有保证。对于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说,地方财政收不抵支,每年都需要中央财政的补贴。这种情况下,融资平台项目贷款发生困难,地方政府很难履行担保责任。
(五)融资平台的“私利”增加了项目还贷风险
融资平台每一笔项目贷款都是由银行转入融资平台账户,然后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从贷款的流入到流出,必然有一个时间差,由于政府项目贷款资金巨大,在融资平台账户留存的项目贷款资金产生较大的利息收入,这些利息收入成为融资平台的收入。一些融资平台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息收入,采取故意拖延项目拨款时间的办法,挤占项目资金。由于项目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影响了项目进度和项目效益,增加了项目贷款风险。
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防控措施
(一)贷款银行要加大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防控
承担融资平台的贷款银行要提高贷款的风险防控意识,对新增的项目贷款要遵循商业化的原则,注重贷前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商业银行信贷业务要求,对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效益性进行客观评估,尽量选择具备偿还能力的项目。对于已经放贷的项目,要加大项目跟踪,发现有风险隐患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使贷款损失最小化。
(二)国家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债务风险的防控机制
一是国家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融资平台举债、担保、债务资金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其产生的原因,研究建立相应的约束办法。如: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监控制度,对各地政府的债务规模、偿还情况进行考核评定,从国家宏观管理上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二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要建立偿债准备金,按照举债规模每年安排一定比列的资金用于偿还债务。
(三)地方政府要根据财力情况自觉控制融资规模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主要是解决地方基础行项目和公益性项目,其带来的收益是非常显现的,也是受百姓欢迎的。但是作为地方政府也应该考虑地方的长远发展,自觉控制融资规模和偿债能力,不要把负担转嫁给下一代人。地方主要领导人必须树立正确的业绩观,不要只想自己这一任如何搞出政绩,把包袱甩给下一任。
(四)监管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大对融资平台的监管
地方融资平台主要是以贷款和发行企业债券融资。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大融资产品的审批,把握好地方融资的关口。同时要指导商业银行加大对地方政府融资项目贷款的风险防控。国家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格地方政府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特别是一些形象工程、效益低下的工程项目。
(五)将保险机构引入地方融资平台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有投入大、建设期长、沉淀成本高,收益期长的特点,与保险经济的补偿功能相对应,如果将保险资金以股权、债权、物权或经营权的形式投资到基础设施项目,不仅解决了城市良性建设问题也拓展了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达到双赢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