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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我国戏剧(不可以'戏曲'为称)进行分类,是戏剧研究的大问题。现在通行的以时代来划分(如'宋元南戏'、'元杂剧'、'明清传奇'等)或者按现今的所谓'剧种'(如昆剧、京剧、越剧等)来划分都显然有问题。本文作者以为我国戏剧应大体分为三类:戏弄,戏文,戏曲。以'弄(调弄)'为本者,自唐《踏谣娘》等'参军误'以下的'杂剧、院本'直到现今可见的'二小戏、三脚戏'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