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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清末法制改革至今的一百余年来,法律移植从未间断,法律移植所带来的西方式法制与中国传统观念的冲突一直困扰着国人,冲突产生的根源在于法律移植中程序倒置带来的脱序。为了摆脱这种困扰,法律教育改革成为当务之急:首先,应该改变普法教育的重心,由守法义务教育向权利教育转移,增强公民权利意识。其次,法律教育应该把培养公民的法律情感作为教育目标之一,避免法律意识形态漂浮现象。第三,要改革法律职业教育,加强法律思维训练,培养与西式法制相适应的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