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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承诺理论是犯罪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已成为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刑事立法中排除犯罪的正当化事由。我国刑法典中只规定了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两种排除犯罪的法定事由,关于被害人承诺仅仅是在理论层面将其作为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进行讨论的。应从被害人承诺成立所必须的主体条件、主观条件、时间条件、承诺方式以及承诺权限等方面对其进行法律构建,使被害人承诺成为我国刑法典中除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之外的又一个排除犯罪性事由,以更好地指导司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