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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投资信托的消极属性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不动产投资信托立法将不动产投资信托的主要收入限于消极来源以及为实现这一目的而对其交易行为或业务范围进行一定的限制。我国未来的不动产投资信托立法也应当坚持这一属性,并且要明确界定不动产投资信托的收入来源,也要对不动产投资信托能否买卖、开发和运营不动产以及能否向不动产承租人提供服务和获得收入等问题做出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