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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为检察文化建设注入了强大的驱动力,也为检察文化传播方式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本文从新媒体对检察文化建设的影响入手,指出通过对新媒体的开发利用,有效扩展检察文化传播路径,提升检察文化影响力。
关键词:新媒体;检察文化建设;传播;路径
一、新媒体时代检察文化建设背景
检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方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显示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检察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而实践证明检察文化对于展示检察职业形象,传播检察文化理念,进而推动社会主法治建设,有着极大的作用和意义。
但"任何一种文化想要对其内部成员或外部人群造成影响,都势必要依赖传播。传播是人类借助符号和媒介交流信息、沟通思想感情,以期发生相应变化的活动"。检察文化需要通过媒介传播,提升检察文化影响力,而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为检察文化的传播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可能。
有关于"新媒体"的概念,至今没有一个定论。清华大学熊澄宇教授认为,新媒体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概念,"新"是相对"旧"而言。新媒体产业联盟秘书长王斌认为,"新媒体是以数字信息技术为基础,以互动传播为特点,具有创新形态的媒体"。基于现有的新媒体理论,笔者将新媒体理解为,以网络技术为支撑,借助电脑、手机和多媒体信息互动平台等进行信息传播的一种媒体形态。相对于报纸、广播、电视等"旧媒体"或"传统媒体"而言,新媒体的传播信息量更大、传播速度更快、传播方式更新、受众更广泛、互动性更强。因此,新媒体既冲击影响着检察文化传播,又延伸和丰富了检察文化元素。
二、新媒体对检察文化传播产生的影响
新媒体时代检察文化建设环境更加复杂。信息纷繁复杂,突发事件、负面新闻引发的社会关注十分热烈,而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检察文化主流阵营中对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正面宣传报道,在公众中引起的关注度较小。网络传播"非主流化"、"边缘化"、"去政治化"等现象不容忽视。因此,"熟悉新媒体、善待媒体、善用媒体",争夺新媒体的话语主动权就显得尤为重要。
新媒体扩展和延伸了检察文化传播平台和渠道。新媒体以互联网和手机两大工具为依托,依赖互联网产品如即时交互工具、论坛、博客、微博,手机应用功能如短信、彩信、微信,打破文化传播时间和空间上的局限,大大提升了文化传播的广度和深度。同时新旧媒体的优势互补和互动融合,多种渠道的组合,扩展和转变了检察文化路径,检察文化的受众更加广泛,极大提高了检察文化传播效果。检察文化传播从过去在小范围、小区域、小群体转向以全覆盖、全区域、社会公众的方式衍生扩展。互联网上相继出现了"正义网"、"检察文化建设网" 、"中国检察文艺网"、" 中国检察视频"等专门展示检察工作、检察文化作品,传播检察文化价值的专门网站,而各地检察机关也相继开展了门户网站建设,开通检察微博、微信,而新媒体的传播受众量是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
新媒体更新了检察文化传播模式。与传统媒体环境中,单向、无反馈或少反馈的传播模式不同,新媒体技术拉近了检察文化传播主体与受众的距离,增强了检察机关与公众在检察文化内容、形式与情感上的互动和交流。同时,这种互动还带有隐匿性、开放性、动态性。在门户网站、论坛、短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环境中,"人人都是麦克风,处处都有传播者",受众不再满足于单一被动地作接受者,转而主动搜索,同时网络虚拟社区的可匿名性诱使人卸下防备,自由表达诉求。以微博的传播为例,作为检察文化建设主体的检察干警编写一条微博向外发送,随即这条微博被层层转发扩散,检察文化与社会文化在情感、内容、形式上的交融和契合。
新媒体丰富了检察文化样式。检察文化固有而经典的文化样式大多借助音乐、舞蹈、戏剧、文学作品、书画、新闻报道等形式实现。新媒体在传播上述检察文化样式的同时,又创造和衍生了新的文化艺术形式。这一方面体现在检察文化样式经过新媒体技术的重新包装,让受众更易于接受和喜爱;另一方面,新媒体在传播检察文化的同时又创造了新的文化形式。诸如检察机关微电影展播等活动,让更多人参与到检察文化建设中。
三、新媒体环境下完善检察文化传播路径的思考
作为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文化的影响相对来说还不够深远。在新媒体背景下,检察文化应该更加积极地探索新的传播路径,提升和扩大检察文化影响力。
丰富文化底蕴。新媒体时代,检察机关本身和检察干警个体都向外传达了检察文化的精神气质。因此,一方面,要利用新媒体提供的多种载体,丰富检察文化内容,如拍摄检察微电影等活动提高检察干警和公众参与度。另一方面又要加强检察干警职业道德建设,让检察个体的衣着言行、办案过程、办案方式都体现出检察机关在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方面的精神气质,向公众展现"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形象。
准确定位受众群。检察文化不应只是检察机关内部的"自娱自乐","检察文化是整个法治国家建构的组成部分,作为一种法律文化,它不仅体现法治的要求,同时也是一种社会控制的重要手段。检察文化的繁荣不仅对检察官具有积极的意义,对普通民众形成完整的健全的法制观念、法治意识同样有着积极的意义"。因此,准确定位检察文化受众显得尤为重要。如,针对公众的文化期待,可以在微博上有针对性地发起一个话题,吸引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人,调查统计从而实现预期传播效果。
集合媒体优势。检察文化建设既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媒体平台,同时也要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的特点,整合优势资源,完善传播模式,建立起全面、丰富、及时的传播阵地。一方面要加强与传统媒体的沟通合作。毕竟传统媒体在传播内容的深度、真实性、审核把关上占有优势,这一点也与检察职业文化严肃正统的精神气质相契合。因此,检察机关可以借助报刊、杂志开设"检察文化访谈",在地方电视台开设"廉政讲堂",提升检察文化传播的深度。另一方面,我们又要重视新媒体应用。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注重网站图片文字内容的挑选和更新,优化板块设计,增强网站的可读性和吸引力,同时建立与其他网站的链接,开通检务微博,对优秀检察文化成果加以包装和整合,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向外传播扩散,增强检察文化传播的广度,增强检察文化共享和互动。如,利用手机传达信息短平快的特点,发送检察手机报,将检察文化传递到大众手中。
提升媒介素养。检察机关要适应新媒体时代文化建设要求,就必须提升自身的媒介素养。简言之,媒介素养就是"认识媒介、评价媒介、运用媒介的能力","把运用高新科技作为推动文化建设、提高文化创新能力和传播能力的新引擎"。因此,检察干警必须加强技术应用培训,详解检察文化内涵并能向社会大众答疑解惑,同时又要正确解读网络信息并科学研判剔除不良信息。比如,在处理检务微博时,能熟悉并能运用网言网语和沟通技巧。
新媒体时代,检察文化的影响力正在逐渐增强,检察文化的传播需要检察机关充分掌握文化传播的规律与模式,同时结合检察文化特色,找到一条符合和有利于检察文化传播的路径。
参考文献:
[1]邵培仁:《传播学导论》,浙江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2]闻立树:《检察文化建设前景展望》,载《检察风云》2005年第20期
[3]张立、高鑫:《提升政法干警媒介素养增加舆论正能量》,载《检察日报》2013年8月26日第003版
作者简介:李容华(1980-),女,汉族,四川资阳人, 四川省简阳市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文学硕士。
关键词:新媒体;检察文化建设;传播;路径
一、新媒体时代检察文化建设背景
检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方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显示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检察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而实践证明检察文化对于展示检察职业形象,传播检察文化理念,进而推动社会主法治建设,有着极大的作用和意义。
但"任何一种文化想要对其内部成员或外部人群造成影响,都势必要依赖传播。传播是人类借助符号和媒介交流信息、沟通思想感情,以期发生相应变化的活动"。检察文化需要通过媒介传播,提升检察文化影响力,而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为检察文化的传播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可能。
有关于"新媒体"的概念,至今没有一个定论。清华大学熊澄宇教授认为,新媒体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概念,"新"是相对"旧"而言。新媒体产业联盟秘书长王斌认为,"新媒体是以数字信息技术为基础,以互动传播为特点,具有创新形态的媒体"。基于现有的新媒体理论,笔者将新媒体理解为,以网络技术为支撑,借助电脑、手机和多媒体信息互动平台等进行信息传播的一种媒体形态。相对于报纸、广播、电视等"旧媒体"或"传统媒体"而言,新媒体的传播信息量更大、传播速度更快、传播方式更新、受众更广泛、互动性更强。因此,新媒体既冲击影响着检察文化传播,又延伸和丰富了检察文化元素。
二、新媒体对检察文化传播产生的影响
新媒体时代检察文化建设环境更加复杂。信息纷繁复杂,突发事件、负面新闻引发的社会关注十分热烈,而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检察文化主流阵营中对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正面宣传报道,在公众中引起的关注度较小。网络传播"非主流化"、"边缘化"、"去政治化"等现象不容忽视。因此,"熟悉新媒体、善待媒体、善用媒体",争夺新媒体的话语主动权就显得尤为重要。
新媒体扩展和延伸了检察文化传播平台和渠道。新媒体以互联网和手机两大工具为依托,依赖互联网产品如即时交互工具、论坛、博客、微博,手机应用功能如短信、彩信、微信,打破文化传播时间和空间上的局限,大大提升了文化传播的广度和深度。同时新旧媒体的优势互补和互动融合,多种渠道的组合,扩展和转变了检察文化路径,检察文化的受众更加广泛,极大提高了检察文化传播效果。检察文化传播从过去在小范围、小区域、小群体转向以全覆盖、全区域、社会公众的方式衍生扩展。互联网上相继出现了"正义网"、"检察文化建设网" 、"中国检察文艺网"、" 中国检察视频"等专门展示检察工作、检察文化作品,传播检察文化价值的专门网站,而各地检察机关也相继开展了门户网站建设,开通检察微博、微信,而新媒体的传播受众量是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
新媒体更新了检察文化传播模式。与传统媒体环境中,单向、无反馈或少反馈的传播模式不同,新媒体技术拉近了检察文化传播主体与受众的距离,增强了检察机关与公众在检察文化内容、形式与情感上的互动和交流。同时,这种互动还带有隐匿性、开放性、动态性。在门户网站、论坛、短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环境中,"人人都是麦克风,处处都有传播者",受众不再满足于单一被动地作接受者,转而主动搜索,同时网络虚拟社区的可匿名性诱使人卸下防备,自由表达诉求。以微博的传播为例,作为检察文化建设主体的检察干警编写一条微博向外发送,随即这条微博被层层转发扩散,检察文化与社会文化在情感、内容、形式上的交融和契合。
新媒体丰富了检察文化样式。检察文化固有而经典的文化样式大多借助音乐、舞蹈、戏剧、文学作品、书画、新闻报道等形式实现。新媒体在传播上述检察文化样式的同时,又创造和衍生了新的文化艺术形式。这一方面体现在检察文化样式经过新媒体技术的重新包装,让受众更易于接受和喜爱;另一方面,新媒体在传播检察文化的同时又创造了新的文化形式。诸如检察机关微电影展播等活动,让更多人参与到检察文化建设中。
三、新媒体环境下完善检察文化传播路径的思考
作为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文化的影响相对来说还不够深远。在新媒体背景下,检察文化应该更加积极地探索新的传播路径,提升和扩大检察文化影响力。
丰富文化底蕴。新媒体时代,检察机关本身和检察干警个体都向外传达了检察文化的精神气质。因此,一方面,要利用新媒体提供的多种载体,丰富检察文化内容,如拍摄检察微电影等活动提高检察干警和公众参与度。另一方面又要加强检察干警职业道德建设,让检察个体的衣着言行、办案过程、办案方式都体现出检察机关在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方面的精神气质,向公众展现"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形象。
准确定位受众群。检察文化不应只是检察机关内部的"自娱自乐","检察文化是整个法治国家建构的组成部分,作为一种法律文化,它不仅体现法治的要求,同时也是一种社会控制的重要手段。检察文化的繁荣不仅对检察官具有积极的意义,对普通民众形成完整的健全的法制观念、法治意识同样有着积极的意义"。因此,准确定位检察文化受众显得尤为重要。如,针对公众的文化期待,可以在微博上有针对性地发起一个话题,吸引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人,调查统计从而实现预期传播效果。
集合媒体优势。检察文化建设既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媒体平台,同时也要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的特点,整合优势资源,完善传播模式,建立起全面、丰富、及时的传播阵地。一方面要加强与传统媒体的沟通合作。毕竟传统媒体在传播内容的深度、真实性、审核把关上占有优势,这一点也与检察职业文化严肃正统的精神气质相契合。因此,检察机关可以借助报刊、杂志开设"检察文化访谈",在地方电视台开设"廉政讲堂",提升检察文化传播的深度。另一方面,我们又要重视新媒体应用。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注重网站图片文字内容的挑选和更新,优化板块设计,增强网站的可读性和吸引力,同时建立与其他网站的链接,开通检务微博,对优秀检察文化成果加以包装和整合,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向外传播扩散,增强检察文化传播的广度,增强检察文化共享和互动。如,利用手机传达信息短平快的特点,发送检察手机报,将检察文化传递到大众手中。
提升媒介素养。检察机关要适应新媒体时代文化建设要求,就必须提升自身的媒介素养。简言之,媒介素养就是"认识媒介、评价媒介、运用媒介的能力","把运用高新科技作为推动文化建设、提高文化创新能力和传播能力的新引擎"。因此,检察干警必须加强技术应用培训,详解检察文化内涵并能向社会大众答疑解惑,同时又要正确解读网络信息并科学研判剔除不良信息。比如,在处理检务微博时,能熟悉并能运用网言网语和沟通技巧。
新媒体时代,检察文化的影响力正在逐渐增强,检察文化的传播需要检察机关充分掌握文化传播的规律与模式,同时结合检察文化特色,找到一条符合和有利于检察文化传播的路径。
参考文献:
[1]邵培仁:《传播学导论》,浙江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2]闻立树:《检察文化建设前景展望》,载《检察风云》2005年第20期
[3]张立、高鑫:《提升政法干警媒介素养增加舆论正能量》,载《检察日报》2013年8月26日第003版
作者简介:李容华(1980-),女,汉族,四川资阳人, 四川省简阳市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文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