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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水利厅的大力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西藏昌都地区水利工作紧紧围绕促进昌都壮会经济协调快速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把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以建设管理为核心,突出能源、堤防、水源、小流域治理四个建设重点,按照保续建、保收尾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水利工作力度,强化管理,深化改革,大规模地开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了地委、行署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