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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发展。公共利益的提出是一种必然。目前。公共利益在行政法学界备受关注。也备受争议。其原因是公共利益难以界定。通过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比较。公共利益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的权衡。可知自由裁量的过程就是利益的选择过程。从而得以明确公共利益的位阶。正当法律程序应保障公共利益。而不是偏袒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应该受到重视。但是公共利益不能成为侵害个人利益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