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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尤其是种子管理机构认真贯彻执行种子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和销售未审品种等违法行为,整顿规范种子市场秩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个别乡、村种子市场还比较混乱,假劣种子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生产、经营未审品种或乱引种、“套袋”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因此,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按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6)4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严格种子管理,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构建良好的种子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