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法的本质问题属于法的本体论范畴,因而,经济法学研究势必要对经济法的本质问题加以探讨。然而,"经济法的本质是什么"这一问题在经济法基本理论的研究中始终存在争议。目前形成了"需要国家干预说""国家协调说""经济管理说"等几种较为有代表性的学说。以法本质的物质制约性与主观意志性为视角,对经济法本质属性——"需要国家干预"进行分析,认为经济法本质应是源于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存在以及对社会整体利益维护的主观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