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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伴随着非学历继续教育的逐步兴起,继续教育体系下的中外合作办学逐渐成为继续教育部门新的探索点。本文以上海大学中加合作项目十五年的办学实践为基础,分析继续教育体系下中外合作办学面临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继续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中加合作;实践;对策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随着中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改革与发展,普通高等教育由面向社会精英阶层向面向大众阶层逐步转化。进入21世纪以来,从各省市高考入学率和入学人数上的变化可以看出,高考学生入学机会差异性大大缩小。在此背景下,区域性特征明显的继续教育受到的影响日趋凸显,原本作为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继续教育,正处在转型中求发展的重要阶段。寻求与其他社会力量的合作,提高对企业和行业的服务能力,拓展学生的发展空间,是转型中的继续教育当下所面临的重要课题。在主动求变的这个过程中,继续教育部门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国外高校合作办学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尝试。
一、上海大学中加合作项目的办学实践
上海大学与加拿大圣力嘉学院合作办学项目是中加两国政府间的合作项目之一。2001年,教育部批准了上海大学与加拿大圣力嘉应用文理学院合作举办的中加合作办学项目;2008年教育部首批复核通过了国际商务专业成人高等专科教育项目;2015年12月,双方在上海大学第五次续签合作办学协议。办学十五年来的主要经验有:
(一)中方负责招生,紧抓管理权
上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学生的招生、录取并提供教学设施,按双方制定的教学计划聘请中方教师,实施教学。同时负责国内二年学习期间学生的学籍管理、学生的教学管理及生活管理等,这样基本保证在合作办学过程中的主导权和管理权。
(二)借鉴对方课程体系,共同制定教学计划
自中加合作项目开始运营以来,学院始终定位于寻求引进优质的教学资源,借鉴学习外方的管理经验,为学院的转型发展做尝试。中加双方共同制定中加项目的教学计划,按照对方的课程调整及时调整课程内容,定期与对方会谈。教材选用上,部分教材直接选用圣力嘉学院的原版教材,同时积极邀请加方教师来学院授课。
(三)积极培育稳定的师资力量
稳定的师资是教学质量的保障。借助于上海大学学院调整,继续教育学院引进了一批专任教师,涵盖语言和专业课。同时,聘请经济学院、管理学院和外院学院的部分高水平教师,建立了一支相对稳定、专兼职结合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在稳定的基础上,帮助教师了解学生的类型和特点,了解合作项目班级的培养目标,转变教师的授课侧重点,甚至是授课方式。
(四)非学历继续教育融合学历教育
中加合作项目一开始作为非学历继续教育,并没有为学生进行学历教育方面的考虑。在运行了几年以后,发现学生在国内的学习没有文凭,若是学生因为各种因素不能出国继续学习,那么文凭证书何以获得,这对学生来说是很大的遗憾。我们尝试改进课程体系,与学历继续教育中的国际商务专业对接。把合作办学学生纳入到学历教育教学体系之中,参加每年举办的成人高等学校入学考试,成考课程与教学计划实行嫁接,学生修完所有课程的学分,将会获得上海大学成人专科证书。实践证明,非学历继续教育和学历继续教育可以互相融合。
二、继续教育体系下中外合作办学面临的主要问题
继续教育体系下的中外合作办学本身就是一种跨界合作。《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明确指出鼓励各个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继续教育体系下的中外合作办学拥有众多潜在的生源,比如继续教育学生、中专毕业生和部分高中毕业生等,市场潜力巨大。据《中国教育报》报道,截至2013年9月5日,全国依法获得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已达1979个。在这其中,继续教育学院或部门主管的合作办学项目占据一定的比例,一些名校的继续教育学院或成人教育学院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就,经济效益尤其显著。在这个过程中,继续教育体系下的中外合作办学依然碰到了诸多难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作双方办学认识有差异
在基本问题上能够达成一致,这是办学双方合作的基础。但在办学的目的上,中外双方的侧重点也不尽相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3条和第25条的相关规定,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在现阶段,中方主要把合作办学作为引进优质课程体系、改善办学思路和理念的一种手段,效益方面看得不重;而外方的目的在于扩张教育资源和招收到更多的生源,效益看得较重。在办学实践中,认识到要把社会效益与市场效益平衡好,市场效益不应该成为合作办学的唯一目的。
(二)不能完全把握办学主导权和管理权
在办学主导权和管理权上,有些环节处理不好很容易导致主导权和管理权的旁落。比如在招生环节上,有些合作办学项目以效益为主导,滥用招生代理;在管理上,有些办学项目图省事,交给外方负责或施行外包的方式交由第三方负责,将管理权拱手相让,导致在课程质量监督和学生利益保护上处于被动地位。这种以效益为导向的办学,往往剑走偏锋,最终伤害的是合作办学本身。在办学主导性的认识上,我们始终积极培养自己的专业任课老师,自己的管理人员,坚持对项目本身的主导权和管理权。
(三)师资力量亟需加强
教学质量是衡量合作办学的重要指标,而良好的师资是教学质量的保障。继续教育系统往往没有专任教师,很多合作项目全靠聘用其他学院教师,由于缺乏必要的归属感,教师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不够,导致教与学的关系不够和谐融洽,教学质量无法得到保障。聘用的外籍教师存在着聘任考核不严格,甚至是聘用完全没有资质、没有教学经验的“外国脸”。此外,双语型教师偏少,双語教学开展不够,这也是合作办学项目共同的问题。
(四)课程体系缺乏动态调整
要借鉴外方的课程设置体系,但在实践中发现,课程设置体系易流于形式。合作办学项目往往强调语言的学习,将英语技能的提高放在首要的位置。如此,就造成语言类课程和专业课程不能做到合理安排,专业课程上投入时间较少,学生专业基础薄弱,使得合作办学变为纯粹的国内课程对接国外课程,不利于学生学习的过渡和衔接。此外,外方的课程设置总是处于一个动态的调整之中,以圣力嘉学院为例,国际商务专业的课程在3年左右都会根据市场需求做相应的调整。而国内一些合作办学项目,在课程设置上往往求稳定,甚至有的教材使用10余年都不更新,跟不上形势的需要。
关键词:继续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中加合作;实践;对策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随着中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改革与发展,普通高等教育由面向社会精英阶层向面向大众阶层逐步转化。进入21世纪以来,从各省市高考入学率和入学人数上的变化可以看出,高考学生入学机会差异性大大缩小。在此背景下,区域性特征明显的继续教育受到的影响日趋凸显,原本作为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继续教育,正处在转型中求发展的重要阶段。寻求与其他社会力量的合作,提高对企业和行业的服务能力,拓展学生的发展空间,是转型中的继续教育当下所面临的重要课题。在主动求变的这个过程中,继续教育部门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国外高校合作办学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尝试。
一、上海大学中加合作项目的办学实践
上海大学与加拿大圣力嘉学院合作办学项目是中加两国政府间的合作项目之一。2001年,教育部批准了上海大学与加拿大圣力嘉应用文理学院合作举办的中加合作办学项目;2008年教育部首批复核通过了国际商务专业成人高等专科教育项目;2015年12月,双方在上海大学第五次续签合作办学协议。办学十五年来的主要经验有:
(一)中方负责招生,紧抓管理权
上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学生的招生、录取并提供教学设施,按双方制定的教学计划聘请中方教师,实施教学。同时负责国内二年学习期间学生的学籍管理、学生的教学管理及生活管理等,这样基本保证在合作办学过程中的主导权和管理权。
(二)借鉴对方课程体系,共同制定教学计划
自中加合作项目开始运营以来,学院始终定位于寻求引进优质的教学资源,借鉴学习外方的管理经验,为学院的转型发展做尝试。中加双方共同制定中加项目的教学计划,按照对方的课程调整及时调整课程内容,定期与对方会谈。教材选用上,部分教材直接选用圣力嘉学院的原版教材,同时积极邀请加方教师来学院授课。
(三)积极培育稳定的师资力量
稳定的师资是教学质量的保障。借助于上海大学学院调整,继续教育学院引进了一批专任教师,涵盖语言和专业课。同时,聘请经济学院、管理学院和外院学院的部分高水平教师,建立了一支相对稳定、专兼职结合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在稳定的基础上,帮助教师了解学生的类型和特点,了解合作项目班级的培养目标,转变教师的授课侧重点,甚至是授课方式。
(四)非学历继续教育融合学历教育
中加合作项目一开始作为非学历继续教育,并没有为学生进行学历教育方面的考虑。在运行了几年以后,发现学生在国内的学习没有文凭,若是学生因为各种因素不能出国继续学习,那么文凭证书何以获得,这对学生来说是很大的遗憾。我们尝试改进课程体系,与学历继续教育中的国际商务专业对接。把合作办学学生纳入到学历教育教学体系之中,参加每年举办的成人高等学校入学考试,成考课程与教学计划实行嫁接,学生修完所有课程的学分,将会获得上海大学成人专科证书。实践证明,非学历继续教育和学历继续教育可以互相融合。
二、继续教育体系下中外合作办学面临的主要问题
继续教育体系下的中外合作办学本身就是一种跨界合作。《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明确指出鼓励各个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继续教育体系下的中外合作办学拥有众多潜在的生源,比如继续教育学生、中专毕业生和部分高中毕业生等,市场潜力巨大。据《中国教育报》报道,截至2013年9月5日,全国依法获得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已达1979个。在这其中,继续教育学院或部门主管的合作办学项目占据一定的比例,一些名校的继续教育学院或成人教育学院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就,经济效益尤其显著。在这个过程中,继续教育体系下的中外合作办学依然碰到了诸多难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作双方办学认识有差异
在基本问题上能够达成一致,这是办学双方合作的基础。但在办学的目的上,中外双方的侧重点也不尽相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3条和第25条的相关规定,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在现阶段,中方主要把合作办学作为引进优质课程体系、改善办学思路和理念的一种手段,效益方面看得不重;而外方的目的在于扩张教育资源和招收到更多的生源,效益看得较重。在办学实践中,认识到要把社会效益与市场效益平衡好,市场效益不应该成为合作办学的唯一目的。
(二)不能完全把握办学主导权和管理权
在办学主导权和管理权上,有些环节处理不好很容易导致主导权和管理权的旁落。比如在招生环节上,有些合作办学项目以效益为主导,滥用招生代理;在管理上,有些办学项目图省事,交给外方负责或施行外包的方式交由第三方负责,将管理权拱手相让,导致在课程质量监督和学生利益保护上处于被动地位。这种以效益为导向的办学,往往剑走偏锋,最终伤害的是合作办学本身。在办学主导性的认识上,我们始终积极培养自己的专业任课老师,自己的管理人员,坚持对项目本身的主导权和管理权。
(三)师资力量亟需加强
教学质量是衡量合作办学的重要指标,而良好的师资是教学质量的保障。继续教育系统往往没有专任教师,很多合作项目全靠聘用其他学院教师,由于缺乏必要的归属感,教师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不够,导致教与学的关系不够和谐融洽,教学质量无法得到保障。聘用的外籍教师存在着聘任考核不严格,甚至是聘用完全没有资质、没有教学经验的“外国脸”。此外,双语型教师偏少,双語教学开展不够,这也是合作办学项目共同的问题。
(四)课程体系缺乏动态调整
要借鉴外方的课程设置体系,但在实践中发现,课程设置体系易流于形式。合作办学项目往往强调语言的学习,将英语技能的提高放在首要的位置。如此,就造成语言类课程和专业课程不能做到合理安排,专业课程上投入时间较少,学生专业基础薄弱,使得合作办学变为纯粹的国内课程对接国外课程,不利于学生学习的过渡和衔接。此外,外方的课程设置总是处于一个动态的调整之中,以圣力嘉学院为例,国际商务专业的课程在3年左右都会根据市场需求做相应的调整。而国内一些合作办学项目,在课程设置上往往求稳定,甚至有的教材使用10余年都不更新,跟不上形势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