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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澳门治安警察局交通厅扩建工程为例,对既有老旧砖混建筑物周边实施深基坑时选取支护方案进行比较分析。施工主体B1区建筑物为一地下2层停车场、地上三层办公楼的建筑物,外墙距离原交通厅主楼最短距离3m,基坑开挖深度为.8.5m,地下水位.2.5m。原有交通厅主楼建成有48年历史,在澳门属保护性古迹建筑,且无桩基础,表面观察,可发现建筑墙体有明显的裂缝,裂缝通直贯穿基础。本文就澳门现行的基坑支护施工方法钢板桩法、钢管桩(微型桩)法进行对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