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2月1日,云南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云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考核办法》明确,每年1月1日-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采取自查自评和实地检查相结合、年中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采取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另设加分项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