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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纳税人一方面享受税收减免税政策而有应退税款,或因税收征纳过程中的计算失误等原因多缴税款,从而产生应退税款;另一方面又因财务困难存在着欠缴税款.新《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79条规定,可以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抵扣后尚有余额的,再退还纳税人.关于这方面的会计处理时有关数据的计算方法目前尚无具体规定,所以,应该结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规定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按照应退税款的类别分别阐述其有关数据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