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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北省科协和省教育厅联合印发《湖北省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今年11月中旬开始,举行全省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启动仪式暨湖北地区集中宣讲活动,同时确定从明年起,将每年的9月份定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月”。这是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国科协、教育部《关于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快建设创新型湖北,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实际所采取的重要举措。
《通知》明确指出,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对引导在鄂研究生努力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推进全省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发展科学事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湖北具有重要意义。要求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做到全覆盖、制度化、重实效,其主要任务是宣讲科学精神、科学道德、科学伦理和科学规范,自2011年开始,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每年都要对新入学研究生开展宣讲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单位应逐步把宣讲教育活动的对象扩大到高年级本科生和青年教师。
湖北省科协和省教育厅联合成立了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省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曲颖任组长,省科协、省教育厅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省科协组人部、宣传部,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研究生教育处等有关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协,具体职责为确定活动总体方案和实施意见,指导各研究生院制定宣讲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指导宣讲教育活动院士、专家队伍建设,落实宣讲教育活动的资金和条件保障,指导宣讲教育工作,做好省科协与省教育厅之间的沟通、协调和检查宣讲教育活动工作推进情况。
省科协、省教育厅根据《通知》要求,还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湖北省开展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活动开展提出了三项具体工作措施:一是组建省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团,为各单位开展宣讲教育活动提供专家资源;二是加强对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的总结和宣传,交流工作经验,借助新闻媒体扩大活动影响;三是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检查评估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查,其工作成效作为评估的重要依据。
《方案》进一步提出活动开展的具体要求。1)加强领导,协调组织,保证宣讲教育活动的全面开展。2)发挥优势,拓展载体,努力增强宣讲教育活动的效果。3)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完善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把宣讲教育活动与研究生培养各环节结合起来,形成课内外合力。
《方案》明确了活动安排具体时间表,确定于11月中旬举行全省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启动仪式暨湖北地区集中宣讲活动。由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等部属高校率先组织一定规模的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报告会;在鄂其他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全覆盖的宣讲教育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报告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开展总结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情况,研究制定年度宣讲教育活动计划。
从2012年起,将每年的9月份确定为“湖北省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月”,将其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安排计划,并在每年的11月份,对全省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不定期组织检查,总结工作经验,及时汇总本地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并向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情况。(安明山 马瑛 编辑:李小虎)
(湖北省科协)
《通知》明确指出,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对引导在鄂研究生努力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推进全省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发展科学事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湖北具有重要意义。要求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做到全覆盖、制度化、重实效,其主要任务是宣讲科学精神、科学道德、科学伦理和科学规范,自2011年开始,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每年都要对新入学研究生开展宣讲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单位应逐步把宣讲教育活动的对象扩大到高年级本科生和青年教师。
湖北省科协和省教育厅联合成立了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省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曲颖任组长,省科协、省教育厅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省科协组人部、宣传部,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研究生教育处等有关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协,具体职责为确定活动总体方案和实施意见,指导各研究生院制定宣讲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指导宣讲教育活动院士、专家队伍建设,落实宣讲教育活动的资金和条件保障,指导宣讲教育工作,做好省科协与省教育厅之间的沟通、协调和检查宣讲教育活动工作推进情况。
省科协、省教育厅根据《通知》要求,还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湖北省开展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活动开展提出了三项具体工作措施:一是组建省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团,为各单位开展宣讲教育活动提供专家资源;二是加强对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的总结和宣传,交流工作经验,借助新闻媒体扩大活动影响;三是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检查评估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查,其工作成效作为评估的重要依据。
《方案》进一步提出活动开展的具体要求。1)加强领导,协调组织,保证宣讲教育活动的全面开展。2)发挥优势,拓展载体,努力增强宣讲教育活动的效果。3)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完善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把宣讲教育活动与研究生培养各环节结合起来,形成课内外合力。
《方案》明确了活动安排具体时间表,确定于11月中旬举行全省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启动仪式暨湖北地区集中宣讲活动。由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等部属高校率先组织一定规模的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报告会;在鄂其他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全覆盖的宣讲教育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报告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开展总结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情况,研究制定年度宣讲教育活动计划。
从2012年起,将每年的9月份确定为“湖北省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月”,将其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安排计划,并在每年的11月份,对全省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不定期组织检查,总结工作经验,及时汇总本地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并向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情况。(安明山 马瑛 编辑:李小虎)
(湖北省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