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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自由和隐私权作为两种权利分别独立存在。前者是公民对政府进行监督的手段之一,是宪法所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后者作为消极的人格权,其实现的主要途径是不被外界所干扰。但任何权利都是有限的,权利超出自身应有的界限就会损害其他权利。新闻自由和隐私权作为现代的重要权利,两者之间的冲突日益加剧,需平衡二者关系,寻求解决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