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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哲学史上,海德格尔提出的形式显示的方法和黑格尔提出的思辨的辩证法可以被看作两种典型的方法论建构。它们都是哲学家对各自所确立的哲学之"事情本身"进行显现的具体方法。虽然海德格尔和黑格尔所获得的"事情本身"存在着形态上的不同,但二者却有内涵上的共通性。这就使得他们的方法虽有视域上的差别性,但却有着结构上的相似性。由此导致的结果就是:它们对两种不同的哲学建构理路存在着巨大的影响,这两种理路分别以时间先在和逻辑先在的方式支配着现代和传统两种不同的哲学表现形式。这也是我们进行这种比较性思考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