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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施行,5年来,在新水土保持法的引领和保障下,广西各地依法加强预防保护,加快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夯实工作基础,广西区水土保持工作迈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为维系广西良好生态环境,服务“两个建成”目标提供了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