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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和恢复农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由农业生态受益者对农业生态保护者支付现金、农业技术、农业基础设施等多种形式的利益补偿,称之为农业生态补偿。农民权益的保护是农业生态补偿的具体目标之一。目前我国农业生态补偿制度还未引起社会的足够重视,在补偿方式、成果转化、监管制度等方面存在不足,导致农民的经济利益和环境利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我国应充分借鉴国外农业生态补偿的经验,丰富“内涵型”生态补偿方式、全面实现成果转化、完善监管制度,充分保护农民权益,进而更全面得发展农业生态补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