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族的历史变迁

来源 :人民论坛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okhere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是一个家族传统浓厚的国家。历代王朝借助家庭伦理、家族制度及“三纲五常”的道德教化实行社会控制。
  第一个时期,从西周至春秋初期,我国实行宗法制度。如周代,周王自称天子,天子是“天下宗主”,他把土地分封给各国诸侯。春秋战国时期,随着世卿世禄制度及分封制的废除,宗族制度也开始瓦解。在此过程中,个体家庭开始从宗族中独立出来。
  第二个时期,东汉后期魏晋南北朝时期,家族的典型形式是世族门阀大家族。这一时期,原有的小家庭和小家族逐渐被以世族门阀为典型形式的大家族所代替。大家族的形成与土地兼并有直接的关联。到东汉时期,门阀地主已经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出现“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遍野,奴婢成群,徒附万计”的状况。东魏、北齐时,出现刘氏、张氏、宋氏、王氏、侯氏几个大宗族,“一宗近将万室,烟火连接,比屋而居”。
  第三个时期是从宋代开始,至明清时代,出现庶民的家族或家族的平民化和大众化。这一方面是随着科举制度进一步推行,选拔官吏基本通过科举,人们入仕不再受门第的制约,“孙以祖贵的现象不多见了。”
  在不同的时期,家族与国家的关系及家族的治理方式不尽相同。如果说在春秋战国以前,家族治理表现为家国不分、周王的一族治理的话,那么东汉至南北朝时代则表现为少数豪门大族对社会的控制,而宋代以后则是大众化的家族对社会的组织与管理。
  我国家族的组织、功能和作用一直处在变化之中,现在的家族本身已经从一种权利共同体转变为一种文化共同体。从短期来看,20世纪80年代以来家族在一些地方有复活之势,但是,传统家族组织的权能已一去不复返了。如果说现实乡村社会中家族在某种程度上出现复兴的话,那么,或许这正是因为在这个剧变的社会中个人的独立化也加深了人们的孤立感和无助感,家族的存在可以通过家族认同、血缘关系给人们以某种心灵上的归宿和寄托。但是,这种复兴的家族显然已经不再是原有的家族。家族的内容和形式已经发生了改变。(作者为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教授)
其他文献
浙江大学法学院公共蕾理学院教授、政治系主任郎友兴:“公务员热”是否应该降温或适当降温不是重点。人们大可不必从经济学、人力资本角度来分析说,“公务员热”是资源分配不合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宋洪远:根据实地考察调研,如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第一,如皋深化发展的认识。我们国家处于工业化已经基本建成、城市化快速推进的阶段。如皋提出了“三化”互动并进,这是认识上的提高。从农业角度看,如皋推进农业转型也是适应新阶段发展的要求。从结构比重看,如皋农业是小比重的,但同时,农业的比重又在增加和增强,突出体现为农业的工业化,农业的效益在快速提升。在创先争优活动中,
所谓“法律疲软症”,是指法律虽有其制度形式,但实际上形同虚设,不能按照立法者的意图对社会生活作有效的规范,由于法律的实施不能达到人们的正常预期,遵守法律规则无法获得相应的收益,因此法律作为正式制度得不到人们的遵守,导致社会机制陷入无序和混乱。本质上法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最高准则,然而在农村地区的现实生活中,法律在某些领域发挥不了其应有的功效,相对于城市地区,当前农村地区的“法律疲软症”有不断恶化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