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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目的是为了说明1998~2000期间日本建筑规程(日本建筑标准)以及相关技术标准的修订.考虑了功能要求后,规程修订趋向于以性能为主.在抗火这一章节中,功能要求指的是在发生火灾时防止结构倒塌以及火势向其他隔间的蔓延,同时还包括防止火势由失火建筑物内部向周围建筑的扩散.为了满足功能上的要求,我们提供了三种方法(A、B、C).方法A是传统的设计方法,即建筑框架及隔墙采用防火构件.相对于方法A,新近引进了以考虑性能为主的方法B.在方法B中,由一系列设计公式计算出指定部分发生火灾可能产生的后果、结构和边界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