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镇平县审计局从某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中了解到,该项目有效提高了群众的生活品质,减少了传染病的发生,政治意义重大,社会效益良好。但该项目暴露出来的后期管护薄弱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这些问题在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提高千亿斤粮食产能、应急抗旱等重大涉农建设项目中普遍存在,应予重视。
审计发现,该项目在后期管护方面存在“三不”问题:一是固定资产不入账。该项目建成41座供水站,并配置了压力罐、配电箱、潜水泵、消毒设备等,共计造价411.1万元,占总投资的16.2%,经竣工验收,移交当地乡镇和行政村后,一直未作为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审计其他涉农项目发现,截至目前,所有已建成涉农项目固定资产均未进行登记入账,导致一方面政府巨额投资形成的资产有流失的风险,另一方面不利于项目长期稳定地发挥效益。二是管护人员不专业。各村管护人员主要由村干部或年龄较大的人员兼任,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往往不具有专业胜任能力,且更换管护人员比較随便。供水消毒和水质化验缺乏有效监管,各项管护制度虽贴于墙上,但实际并未真正落到实处。设备保养维护不足,随着时间的推移,设备的自然老化损耗,发生影响安全供水问题将无法得到及时解决。三是管护经费不到位。按照项目原设想,安全饮水的管护经费主要从收缴水费中解决。但从审计情况看,各行政村水费收缴均未建立专账,收入支出缺乏透明。且由于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水费收缴不能足额到位情况普遍,管护经费来源不足,管护人员工资和设备维修保养费用无法保障,影响到安全饮水工程的长期有效运行。
造成以上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资产权属不明晰。目前,各级财政虽不断加强对涉农项目的投资,但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到底归谁所有,如何界定产权,至今尚无明确规定。从资产管理和审计层面来看,存在着政策缺失。二是监管制度不到位。对涉农项目前期建设的管控,法规制度相对健全,落实比较好。但项目建成移交后,如何管理,目前缺乏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三是管护资金无保障。涉农建设项目没有预算后期管护费用,理论上应由收益乡镇和群众自行解决。但由于乡镇财力吃紧,捉襟见肘;村组也资金紧缺,无力承担,管护费用无法筹措到位,造成涉农项目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完善制度,强化资产登记。出台《涉农建设项目后期管理规定》,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对政府投资建成的涉农固定资产进行产权界定,并要求管理单位对接收的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账,严格执行资产使用期满报废审批制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损毁和提前报废等非正常现象发生。二是健全机制,强化后期监管。建立健全项目后期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和乡镇的监督管理责任,尽快形成县、乡、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有效管理机制,强化项目建成后的监管,杜绝重建轻管现象发生。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对造成资产流失或损毁、项目不能正常运转等影响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纪律,追究责任。三是加大投入,保障项目运行。应根据各涉农项目的实际情况,适当加大项目后期的管护投入。既可探索从项目结余资金或沉淀资金中安排必要的管护费用,也可整合其他项目资金,保障管理人员工资和设备正常维修。同时,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定期培训,满足项目运转的基本需要,使管理人员能实现责、权、利的统一,确保涉农项目能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长期稳定地发挥最佳效益。
审计发现,该项目在后期管护方面存在“三不”问题:一是固定资产不入账。该项目建成41座供水站,并配置了压力罐、配电箱、潜水泵、消毒设备等,共计造价411.1万元,占总投资的16.2%,经竣工验收,移交当地乡镇和行政村后,一直未作为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审计其他涉农项目发现,截至目前,所有已建成涉农项目固定资产均未进行登记入账,导致一方面政府巨额投资形成的资产有流失的风险,另一方面不利于项目长期稳定地发挥效益。二是管护人员不专业。各村管护人员主要由村干部或年龄较大的人员兼任,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往往不具有专业胜任能力,且更换管护人员比較随便。供水消毒和水质化验缺乏有效监管,各项管护制度虽贴于墙上,但实际并未真正落到实处。设备保养维护不足,随着时间的推移,设备的自然老化损耗,发生影响安全供水问题将无法得到及时解决。三是管护经费不到位。按照项目原设想,安全饮水的管护经费主要从收缴水费中解决。但从审计情况看,各行政村水费收缴均未建立专账,收入支出缺乏透明。且由于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水费收缴不能足额到位情况普遍,管护经费来源不足,管护人员工资和设备维修保养费用无法保障,影响到安全饮水工程的长期有效运行。
造成以上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资产权属不明晰。目前,各级财政虽不断加强对涉农项目的投资,但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到底归谁所有,如何界定产权,至今尚无明确规定。从资产管理和审计层面来看,存在着政策缺失。二是监管制度不到位。对涉农项目前期建设的管控,法规制度相对健全,落实比较好。但项目建成移交后,如何管理,目前缺乏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三是管护资金无保障。涉农建设项目没有预算后期管护费用,理论上应由收益乡镇和群众自行解决。但由于乡镇财力吃紧,捉襟见肘;村组也资金紧缺,无力承担,管护费用无法筹措到位,造成涉农项目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完善制度,强化资产登记。出台《涉农建设项目后期管理规定》,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对政府投资建成的涉农固定资产进行产权界定,并要求管理单位对接收的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账,严格执行资产使用期满报废审批制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损毁和提前报废等非正常现象发生。二是健全机制,强化后期监管。建立健全项目后期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和乡镇的监督管理责任,尽快形成县、乡、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有效管理机制,强化项目建成后的监管,杜绝重建轻管现象发生。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对造成资产流失或损毁、项目不能正常运转等影响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纪律,追究责任。三是加大投入,保障项目运行。应根据各涉农项目的实际情况,适当加大项目后期的管护投入。既可探索从项目结余资金或沉淀资金中安排必要的管护费用,也可整合其他项目资金,保障管理人员工资和设备正常维修。同时,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定期培训,满足项目运转的基本需要,使管理人员能实现责、权、利的统一,确保涉农项目能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长期稳定地发挥最佳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