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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运城市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情况,为行政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方法:采用抽样方法对各级医疗机构从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所有病例进行调查,登记所有传染病病例,并与疾控中心疫情报告核对,发现漏报病例。结果:漏报率2004年为30.73%;2005年为10.82%。漏报数以细菌性痢疾、病毒性肝炎为最多。结论:加强管理,提高疫情责任报告人责任心,就能减低传染病的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