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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定额加专项补助”的现行高校财政资金供给方式已不适应“并轨制”后的形势变化,不利于高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并轨制”后,高校财政资金供给方式应在遵循受益主体分担投资,合理成本配比、规范化等原则的基础上,对财政资金供给总量控制和供给项目进行再界定,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专项补助调整、效益经费和有偿基金奖励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高校财政资金供给模式,从而用好、用活财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