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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地理信息安全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10月25日前,通过自查和抽查的形式,对全省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和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就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生产、保管、复制、转借、销毁等重点环节管理情况,以及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电子数据的存储、传输和使用情况开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