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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变化和社会的日益复杂化,遗弃行为已经突破了传统的家庭成员间的犯罪模式,越来越多地出现在非家庭成员之间。加之,1997年《刑法》已经将遗弃罪从妨害婚姻、家庭罪调整到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这一章中。对遗弃罪的犯罪构成作出新的诠释是社会发展所需,也是统一司法实践标准所需。现实中不断出现的案例也要求我们对于遗弃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形做出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