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金融工具和技术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方式,由此也产生了养老金融这一专门领域.但国际上更多使用的是养老金金融这一概念,难以满足我国快速老龄化背景下的养老事业发展需要.本文在对养老金融发展脉络进行梳理的基础上,结合国际国内的差异以及中国实际,对养老金融的理论基础、内涵外延进行系统分析和界定.将养老金融概念体系界定为围绕着社会成员的各种养老需求所进行的金融活动的总和,包括养老金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养老产业金融三部分,以期形成应对老龄化挑战的中国养老金融理论体系,从而为中国乃至世界上其他转型国家养老金融体系发
【机 构】
: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养老金管理部;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发展管理系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金融工具和技术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方式,由此也产生了养老金融这一专门领域.但国际上更多使用的是养老金金融这一概念,难以满足我国快速老龄化背景下的养老事业发展需要.本文在对养老金融发展脉络进行梳理的基础上,结合国际国内的差异以及中国实际,对养老金融的理论基础、内涵外延进行系统分析和界定.将养老金融概念体系界定为围绕着社会成员的各种养老需求所进行的金融活动的总和,包括养老金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养老产业金融三部分,以期形成应对老龄化挑战的中国养老金融理论体系,从而为中国乃至世界上其他转型国家养老金融体系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其他文献
我国劳动法典化研究始于劳动基本法欠缺时代,随劳动法的制定而沉寂,重提于劳动纠纷激增之际,再兴起于民法典编纂之时.虽然文献数量有限,但仍然能从中看出一条主线:劳动关系调整的需要和劳动关系失衡的现实是劳动法典化研究的触发器.制定劳动法典的思路应当是编纂劳动法典与完善单行法同步进行.我国迄今欠缺一部在效力位阶和制度设计上都能统摄各类单行劳动法律法规的一般法.劳动法典的制定应当遵循权利全面法定化原则和权利全面实有化原则,通过劳动法典的制定实现劳动执法体制机制的管制化转型,从而促进劳动权利的实有化,其意义甚于权利法
1979年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确立了我国刑诉法的基本架构,体例上基本完备,已经是初步意义上的部门法典.但囿于当时的立法条件,其在制度和规范密度上存在着某种先天不足,实务中不得不出台大量司法解释予以补充.虽然历经三次修订,但由于法典编纂程序的缺位和立法技术的停滞不前,仍未能有效整合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解决刑诉法内部的规范冲突,法典的权威统一性与体系逻辑性受到冲击.因此,要推动刑诉法的法典化,应当强调法典编纂工作的重要性.一方面,通过法典编纂整合司法解释,转化为长期有效的立法,同时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典
行政法体系化的最高表现是法典化.法典化需要具备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条件,目前我国行政法的法典化难以实现.行政法的体系化不限于法典化,国家可以推行以行政法总则为基本法律,以行政行为类型化法律为重要组成部分,以众多特别行政法为基础的分层分级行政法体系.行政法总则包括以实体法为主的总则和以程序法为主的总则.行政实体法总则已经止步,主要原因在于行政实体法内容难以统一,国际上并无先例,行政组织法尚未制定,以及体制改革尚未完成.行政法的体系化只有以程序法为主的行政法总则即“行政程序法”一个选项.它既是行政程序的共同规则,
近年来,政府与公众(市场)的关系逐渐由面对面转变为“指尖上”,政府治理数字化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未来方向,亦是“中国之治”的重要基石.研究在追溯政府治理转型发展脉络的基础上,深刻剖析数字治理的理论内涵,归纳出数字治理的有效路径.研究发现科技的迭代创新不断为“中国之治”引入新工具,依循“循数治理”新理念,塑造出“智治”新范式,大数据利用的升级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政策进展是政府由传统电子政务办公向数字治理转型的发展进路;成都高新区基于“政务守信通”平台,利用信用数据形成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画像,形塑出“信用+大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