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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户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一个社会群体,农户的“搭便车"行为将导致组织运行的效率低下,其中,农户行为间的相互示范和相互模仿是不可忽略的影响因素。本文基于行为门槛(Threshold Models)理论刻画了组织内部农户行为的传递效应,利用差分方程描绘了农户“搭便车”行为的动态演化过程,分析了动态演化均衡结果的特性,提出了通过提高农户“行为门槛”治理“搭便车”行为的三个策略:源头治理、权利约束和文化培育。
关键词:农户合作经济组织;搭便车;行为门槛;动态演化
中图分类号:F32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1)06—0047—05
前言
“搭便车”一词最早是由奥尔森在其代表作《集体行动的逻辑》(The 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一书中提出的,其基本思想就是不付成本而坐享他人的成果。农户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户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建立的社会全体,组织通过实现集体利益的最大化来实现每个成员利益的最大化。集体利益对于组织成员来说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由于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矛盾,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形下,农户不可避免地会采取“搭便车”行为,从而导致组织内部产生交易成本高、凝聚力差、内部人控制等诸多问题。例如,中国农民合作组织研究网(CCFC)2011年3月4日转载了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王曙光教授的《北京门头沟农村合作社调研札记》,《札记》记录了王曙光教授在2007年12月对门头沟奶牛协会和农村奶牛养殖户进行调研的经历。调研发现,门头沟奶协中奶户的自由度很大,当牛奶价格对奶户有利的时候,他们就自己把牛奶卖给奶业公司;而当牛奶价格对他们不利的时候,他们就来寻求奶协的帮助。门头沟协办无法有效治理奶户的“搭便车”行为,奶协很快成为一个名存实亡的组织。
一方面,国内外许多专家认为,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在我国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JosBijman认为,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在解决中国“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减少农户决策的盲目性,降低农业产业化的运行成本与风险以及促进农户增收等方面显示出了独特的功能。黄祖辉和梁巧以浙江省箬横西瓜合作社为例,对参与农户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和其他农户的生产成本和收益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了农户合作经济组织这一组织制度的意义。孙艳华等利用江苏省养鸡行业的调查数据,对农户合作经济组织的增收绩效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加入组织的农户与独立养殖相比能获得更多的收入。另一方面,专家也指出,大多数农户存在的“搭便车”心态使得农户合作经济组织运行低效。任大鹏和郭海霞认为,如果无法缓解农户的“搭便车”行为,集体行动的困境将导致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不起来。孔祥智和陈丹梅研究后发现,如果无法防止组织内部其他人“搭便车”,领导人将缺乏足够的积极性去组织合作生产。曹锦清在对河南地区农户进行调研后提出了“农民善分不善合”的命题,引发了关于农民合作能力的持久讨论。贺雪峰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村落由封闭变为开放,农民的流动增加,农户间的博弈由多次变成了一次,农民相互之间的长期合作变得困难。因为合作的参与方无法惩罚不合作的参与方,只要外部机会足够好,农民就存在“先偷懒然后退出获得外部机会”的动力或者干脆“获取外部机会而从不与其他人合作”。
农户可以通过相互的学习来影响各自的行为方式。Scott在《小农的道义经济》一书中认为,存在一种农户特有的规范体制,这种规范体制包含了生存权利以及一套与互惠联系起来的权利与义务,并且切实地塑造了农户的个体行为。林毅夫等认为,农户是否采用新技术受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学习新技术的成本;二是采用新技术的预期收益。Maria Maucer认为,教育因素是影响农户采用和学习农业技术的重要因素。Negatu和Parikh发现,农户的信息渠道、信息水平和主观风险因素是影响农户采用和学习节水灌溉技术的重要因素。青木昌彦对德川时期日本村庄的灌溉系统建设进行研究后认为,在没有第三方实施干预的情况下,禁止偷懒者参加村庄其他日常社会、政治和经济生活,仍然构成一种可信的威胁,这种威胁对于促成灌溉系统修建、维护和使用的高水平合作是非常有效的。
Granovetter构建了一个集体行为的模型,认为一个人必须看到采取某一决定的人数或者比例超过临界值时(也就是Granovetter所谓的“行为门槛”),才会采取相同的决定。[本文基于农户行为具有相互示范、相互模仿这一特征认为,农户合作经济组织中的某个农户是否采取“搭便车”行为,也应取决于周围采取相同行为农户的数量是否已达到诱导其采取“搭便车”行为的“行为门槛”,从而动态分析农户“搭便车”行为的演化过程,期待能更有针对性地提出治理农户“搭便车”行为的策略。
一、行为门槛与农户“搭便车”行为的演化
在相对封闭的传统农村社区,农户的“搭便车”行为往往面临着严重的“社会惩罚”(比如宗族意识、村庄认同、鬼神信仰和面子观念等的压力),同时这种“社会惩罚”也很容易转化为“经济惩罚”。但是,当前农村社区打破了封闭性,传统约束农户行动的“社会惩罚”机制大都解体,农户越来越成为一个个孤立原子化的经济人,具有强烈的利益最大化冲动。同时,示范和模仿会导致农户行为具有很强的社区性,个别农户的“搭便车”行为会扩散到更大的群体范围内(如农户合作经济组织)。
本文假设一个农户合作经济组织有N个农户组成,描述农户不同行为偏好的关键就在于每个农户的“行为门槛”的差异,我们将一个农户愿意加入“搭便车”队伍的“行为门槛”定义为“在我加入之前有多少百分比的农户已经加入”。在下文中,我们将构建数学模型来刻画农户“搭便车”行为的动态演化过程。
我们假设农户合作经济组织中某个农户“搭便车”的行为门槛为z,f(x)是行为门槛的概率,而F(z)则是累积分布函数,它指定了“搭便车”行为门槛小于z的农户比率。我们称在时间t(t是非连续的时间)时加入“搭便车”队伍的农户比率为r(t),假设我们知道在特定的时间点t加入“搭便车”队伍的农户比率为r(t),那么在t+1时期加入“搭便车”队伍的农户比率为r(t+1),其中有:
r(t+1)一F[r(t)]
对于上述差分方程,在任何时间点t,我们都能求得r(t)。特别地,当r=F(r)时,我们可以得到达到均衡时加入“搭便车”队伍的农户比率r*。如果加入“搭便车”队伍的农户是不能退出的,也就是反反复复改变自身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那么均衡总是能够找到。在这里,我们不关注在.f(x)为某一具体概率分布时r*的具体取值,而重点研究在农户合作经济组织中个农户“搭便车”行为的动态演化过程。在图1中,z轴表示某个农户的“搭便车”行为 门槛,y轴为累积分布函数,我们用绘图观察可以找到均衡点r*。我们首先画一条对角线F(x)=x,当r(t)已知时,又有r(t+1)=F[r(t)],我们可以找到t+1时期加入“搭便车”队伍的农户比例r(t+1)(相当于从x轴的r(t)箭头上指,所指向累积分布函数曲线F(x)上的那一点。),以此类推,当r(r)趋于极限时可得到均衡点r*5。
我们容易发现,当农户“搭便车”行为的动态演化达到均衡时,将有Nr*个农户加入“搭便车”队伍,而仅有N(1—r*)个农户由于其加入“搭便车”队伍的“行为门槛”很高,能够仍然积极地为农户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工作。
上述理论分析也与现实相吻合,马彦丽和孟彩英指出,在我国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明显的少数人控制合作组织的情况。在门槛模型达到均衡时,如果不愿加入“搭便车”队伍的N(1—r*)个农户是少数具有强烈责任感的村庄精英,其愿意为全体农户的利益工作,那么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尚能顺利运作;如果不愿加入“搭便车”队伍的N(1—r*)个农户是少数村庄强人或恶人,那么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将出现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农户的利益将不能得到保证。
二、熟人社会和农户“搭便车”行为的加速演化
费孝通就曾以“乡土中国”来标识中国农村的性质:“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是一个“熟人社会”。在“熟人社会”中,血缘、地缘、家族等而产生的协调组织内部及组织间关系的习惯、惯例、习俗广泛地支配和影响着人们的生产、交换和分配活动。贺雪峰认为,基于长期的生活理性,“熟人社会”中的农户形成了一种特殊的行为准则,那就是农户不是根据自己得到的好处来“算计”,而是根据与他人收益的比较来权衡自己的行动:不在于我得到多少或者失去多少,而在于其他人不能白白从我的行动中额外得到好处。
“行为门槛”理论认为,不同社会结构对集体行动的冲击是不同的,任何人对他人的影响力依赖于相互之间的社会关系。我国的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大都是围绕当地的特色农业及其生产集群产生和发展的,参与人员是某个特定村庄或周边村庄的农户,农户之间是相互熟悉,其行为准则也具有熟人社会的特征,由于农户具有很强的从众心理,熟人行为的示范效果将更为强烈。在上文构建的模型中,我们假设的农户行为门槛是以陌生人示范的效果为计算基础的。当我们考虑到农户合作经济组织是一个熟人社会,那么农户“搭便车”行为门槛就应以熟人示范的效果为计算基础,也就是说,熟人示范的效果应被加倍计算。例如,在一个陌生人社会中,某个农户的“搭便车”行为门槛为x,那么,在一个熟人社会中,某个农户的“搭便车”行为门槛将为ax,其中,0
三、农户“搭便车"行为的治理策略
行为门槛理论关注了影响集体行为的两个因素:一个是个人行为偏好的差异,另一个是个人行为的相互影响。上文应用行为门槛理论真实刻画了农户合作经济组织中农户“搭便车”行为的动态演化机制,农户不仅会根据不同的个人偏好选择是否“搭便车”,而且“搭便车”行为可以在农户间相互示范和相互模仿。基于此,我们提出约束农户“搭便车”行为的三种策略:
(一)源头治理——选择性惩罚“搭便车”行为门槛较低的农户
当看到农户合作经济组织中已经采取“搭便车”行为的农户人数或比例达到自己的行为门槛时,某个农户才会采取“搭便车”行为。因此,加入“搭便车”队伍门槛越低的农户越有可能率先采取“搭便车”行为,继而通过示范将“搭便车”行为向其他农户传导,形成滚雪球式的集体行为。因此,对“搭便车”行为门槛较低的农户进行“选择性惩罚”,可以在源头割断“搭便车”行为的传导链条,防止“搭便车”行为在整个农户合作经济组织中的扩散蔓延。
(二)权利约束——取消“搭便车”农户再次加入合作组织的权利
我国许多的农户合作经济组织是完全按照经典的合作社原则来组建和运行的,例如:人社中的进出自由原则、决策中的一人一票原则、分配中的社员惠顾原则等等。其中,人社中的进出自由原则将改变农户的行为预期,不再看重未来的长远收益,而将现时的收益看得极重,农户“搭便车”行为的愿望极为强烈。因此,取消“搭便车”农户再次加入合作组织的权利可以促使农户认识到暂时得到的利益将不足以弥补未来的损失,农户将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预期自己的行为,降低“搭便车”行为的动机。
(三)文化培育——政府介入培育农户的合作精神和信任文化
农户合作经济组织中的少数农户不能决定整个组织的行为逻辑,关键是组织中的大多数农户如何行动。由于我国农村普遍缺乏市民社会基础,农户的合作意识淡薄,农户主要靠评估周围农户的行动结果来构建自己的行为门槛。在农村很难内生建立合作秩序的前提下,政府外生介入培育农户的合作精神和信任文化可以有效地提高农户加入“搭便车”队伍的门槛,减少“搭便车”行为的发生。政府可以采用建立农村文化组织、宣扬合作双赢精神、表彰优秀先进农户等方式,增强农户在合作组织中共同分担责任的意识,培养农户的合作意识和公共精神。
四、结束语
由于我国大多数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实行股金分散,一人一票,民主管理等制度,合作组织的控制权分散在众多的农户之中,因而“搭便车”行为不可避免地成为组织运行的常态。本文首先基于行为门槛理论刻画了农户“搭便车”行为的互动关系,构建数学模型指出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内采取“搭便车”行为的农户数是一个动态演化的过程,并对均衡结果进行分析,最后在模型分析的基础上,从源头治理、权利约束和文化培育三个方面提出了约束农户“搭便车”行为的策略和方法。本文研究的主要不足在于,农户的行为门槛作为一种个人偏好,如果没有具体的指标对其进行表征(例如,是否可以将农户以往的失信记录作为描述农户行为门槛的指标?),那么在实践中的操作将是有困难的,对此我们将在以后进行深入研究。
关键词:农户合作经济组织;搭便车;行为门槛;动态演化
中图分类号:F32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1)06—0047—05
前言
“搭便车”一词最早是由奥尔森在其代表作《集体行动的逻辑》(The 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一书中提出的,其基本思想就是不付成本而坐享他人的成果。农户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户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建立的社会全体,组织通过实现集体利益的最大化来实现每个成员利益的最大化。集体利益对于组织成员来说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由于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矛盾,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形下,农户不可避免地会采取“搭便车”行为,从而导致组织内部产生交易成本高、凝聚力差、内部人控制等诸多问题。例如,中国农民合作组织研究网(CCFC)2011年3月4日转载了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王曙光教授的《北京门头沟农村合作社调研札记》,《札记》记录了王曙光教授在2007年12月对门头沟奶牛协会和农村奶牛养殖户进行调研的经历。调研发现,门头沟奶协中奶户的自由度很大,当牛奶价格对奶户有利的时候,他们就自己把牛奶卖给奶业公司;而当牛奶价格对他们不利的时候,他们就来寻求奶协的帮助。门头沟协办无法有效治理奶户的“搭便车”行为,奶协很快成为一个名存实亡的组织。
一方面,国内外许多专家认为,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在我国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JosBijman认为,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在解决中国“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减少农户决策的盲目性,降低农业产业化的运行成本与风险以及促进农户增收等方面显示出了独特的功能。黄祖辉和梁巧以浙江省箬横西瓜合作社为例,对参与农户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和其他农户的生产成本和收益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了农户合作经济组织这一组织制度的意义。孙艳华等利用江苏省养鸡行业的调查数据,对农户合作经济组织的增收绩效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加入组织的农户与独立养殖相比能获得更多的收入。另一方面,专家也指出,大多数农户存在的“搭便车”心态使得农户合作经济组织运行低效。任大鹏和郭海霞认为,如果无法缓解农户的“搭便车”行为,集体行动的困境将导致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不起来。孔祥智和陈丹梅研究后发现,如果无法防止组织内部其他人“搭便车”,领导人将缺乏足够的积极性去组织合作生产。曹锦清在对河南地区农户进行调研后提出了“农民善分不善合”的命题,引发了关于农民合作能力的持久讨论。贺雪峰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村落由封闭变为开放,农民的流动增加,农户间的博弈由多次变成了一次,农民相互之间的长期合作变得困难。因为合作的参与方无法惩罚不合作的参与方,只要外部机会足够好,农民就存在“先偷懒然后退出获得外部机会”的动力或者干脆“获取外部机会而从不与其他人合作”。
农户可以通过相互的学习来影响各自的行为方式。Scott在《小农的道义经济》一书中认为,存在一种农户特有的规范体制,这种规范体制包含了生存权利以及一套与互惠联系起来的权利与义务,并且切实地塑造了农户的个体行为。林毅夫等认为,农户是否采用新技术受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学习新技术的成本;二是采用新技术的预期收益。Maria Maucer认为,教育因素是影响农户采用和学习农业技术的重要因素。Negatu和Parikh发现,农户的信息渠道、信息水平和主观风险因素是影响农户采用和学习节水灌溉技术的重要因素。青木昌彦对德川时期日本村庄的灌溉系统建设进行研究后认为,在没有第三方实施干预的情况下,禁止偷懒者参加村庄其他日常社会、政治和经济生活,仍然构成一种可信的威胁,这种威胁对于促成灌溉系统修建、维护和使用的高水平合作是非常有效的。
Granovetter构建了一个集体行为的模型,认为一个人必须看到采取某一决定的人数或者比例超过临界值时(也就是Granovetter所谓的“行为门槛”),才会采取相同的决定。[本文基于农户行为具有相互示范、相互模仿这一特征认为,农户合作经济组织中的某个农户是否采取“搭便车”行为,也应取决于周围采取相同行为农户的数量是否已达到诱导其采取“搭便车”行为的“行为门槛”,从而动态分析农户“搭便车”行为的演化过程,期待能更有针对性地提出治理农户“搭便车”行为的策略。
一、行为门槛与农户“搭便车”行为的演化
在相对封闭的传统农村社区,农户的“搭便车”行为往往面临着严重的“社会惩罚”(比如宗族意识、村庄认同、鬼神信仰和面子观念等的压力),同时这种“社会惩罚”也很容易转化为“经济惩罚”。但是,当前农村社区打破了封闭性,传统约束农户行动的“社会惩罚”机制大都解体,农户越来越成为一个个孤立原子化的经济人,具有强烈的利益最大化冲动。同时,示范和模仿会导致农户行为具有很强的社区性,个别农户的“搭便车”行为会扩散到更大的群体范围内(如农户合作经济组织)。
本文假设一个农户合作经济组织有N个农户组成,描述农户不同行为偏好的关键就在于每个农户的“行为门槛”的差异,我们将一个农户愿意加入“搭便车”队伍的“行为门槛”定义为“在我加入之前有多少百分比的农户已经加入”。在下文中,我们将构建数学模型来刻画农户“搭便车”行为的动态演化过程。
我们假设农户合作经济组织中某个农户“搭便车”的行为门槛为z,f(x)是行为门槛的概率,而F(z)则是累积分布函数,它指定了“搭便车”行为门槛小于z的农户比率。我们称在时间t(t是非连续的时间)时加入“搭便车”队伍的农户比率为r(t),假设我们知道在特定的时间点t加入“搭便车”队伍的农户比率为r(t),那么在t+1时期加入“搭便车”队伍的农户比率为r(t+1),其中有:
r(t+1)一F[r(t)]
对于上述差分方程,在任何时间点t,我们都能求得r(t)。特别地,当r=F(r)时,我们可以得到达到均衡时加入“搭便车”队伍的农户比率r*。如果加入“搭便车”队伍的农户是不能退出的,也就是反反复复改变自身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那么均衡总是能够找到。在这里,我们不关注在.f(x)为某一具体概率分布时r*的具体取值,而重点研究在农户合作经济组织中个农户“搭便车”行为的动态演化过程。在图1中,z轴表示某个农户的“搭便车”行为 门槛,y轴为累积分布函数,我们用绘图观察可以找到均衡点r*。我们首先画一条对角线F(x)=x,当r(t)已知时,又有r(t+1)=F[r(t)],我们可以找到t+1时期加入“搭便车”队伍的农户比例r(t+1)(相当于从x轴的r(t)箭头上指,所指向累积分布函数曲线F(x)上的那一点。),以此类推,当r(r)趋于极限时可得到均衡点r*5。
我们容易发现,当农户“搭便车”行为的动态演化达到均衡时,将有Nr*个农户加入“搭便车”队伍,而仅有N(1—r*)个农户由于其加入“搭便车”队伍的“行为门槛”很高,能够仍然积极地为农户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工作。
上述理论分析也与现实相吻合,马彦丽和孟彩英指出,在我国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明显的少数人控制合作组织的情况。在门槛模型达到均衡时,如果不愿加入“搭便车”队伍的N(1—r*)个农户是少数具有强烈责任感的村庄精英,其愿意为全体农户的利益工作,那么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尚能顺利运作;如果不愿加入“搭便车”队伍的N(1—r*)个农户是少数村庄强人或恶人,那么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将出现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农户的利益将不能得到保证。
二、熟人社会和农户“搭便车”行为的加速演化
费孝通就曾以“乡土中国”来标识中国农村的性质:“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是一个“熟人社会”。在“熟人社会”中,血缘、地缘、家族等而产生的协调组织内部及组织间关系的习惯、惯例、习俗广泛地支配和影响着人们的生产、交换和分配活动。贺雪峰认为,基于长期的生活理性,“熟人社会”中的农户形成了一种特殊的行为准则,那就是农户不是根据自己得到的好处来“算计”,而是根据与他人收益的比较来权衡自己的行动:不在于我得到多少或者失去多少,而在于其他人不能白白从我的行动中额外得到好处。
“行为门槛”理论认为,不同社会结构对集体行动的冲击是不同的,任何人对他人的影响力依赖于相互之间的社会关系。我国的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大都是围绕当地的特色农业及其生产集群产生和发展的,参与人员是某个特定村庄或周边村庄的农户,农户之间是相互熟悉,其行为准则也具有熟人社会的特征,由于农户具有很强的从众心理,熟人行为的示范效果将更为强烈。在上文构建的模型中,我们假设的农户行为门槛是以陌生人示范的效果为计算基础的。当我们考虑到农户合作经济组织是一个熟人社会,那么农户“搭便车”行为门槛就应以熟人示范的效果为计算基础,也就是说,熟人示范的效果应被加倍计算。例如,在一个陌生人社会中,某个农户的“搭便车”行为门槛为x,那么,在一个熟人社会中,某个农户的“搭便车”行为门槛将为ax,其中,0
三、农户“搭便车"行为的治理策略
行为门槛理论关注了影响集体行为的两个因素:一个是个人行为偏好的差异,另一个是个人行为的相互影响。上文应用行为门槛理论真实刻画了农户合作经济组织中农户“搭便车”行为的动态演化机制,农户不仅会根据不同的个人偏好选择是否“搭便车”,而且“搭便车”行为可以在农户间相互示范和相互模仿。基于此,我们提出约束农户“搭便车”行为的三种策略:
(一)源头治理——选择性惩罚“搭便车”行为门槛较低的农户
当看到农户合作经济组织中已经采取“搭便车”行为的农户人数或比例达到自己的行为门槛时,某个农户才会采取“搭便车”行为。因此,加入“搭便车”队伍门槛越低的农户越有可能率先采取“搭便车”行为,继而通过示范将“搭便车”行为向其他农户传导,形成滚雪球式的集体行为。因此,对“搭便车”行为门槛较低的农户进行“选择性惩罚”,可以在源头割断“搭便车”行为的传导链条,防止“搭便车”行为在整个农户合作经济组织中的扩散蔓延。
(二)权利约束——取消“搭便车”农户再次加入合作组织的权利
我国许多的农户合作经济组织是完全按照经典的合作社原则来组建和运行的,例如:人社中的进出自由原则、决策中的一人一票原则、分配中的社员惠顾原则等等。其中,人社中的进出自由原则将改变农户的行为预期,不再看重未来的长远收益,而将现时的收益看得极重,农户“搭便车”行为的愿望极为强烈。因此,取消“搭便车”农户再次加入合作组织的权利可以促使农户认识到暂时得到的利益将不足以弥补未来的损失,农户将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预期自己的行为,降低“搭便车”行为的动机。
(三)文化培育——政府介入培育农户的合作精神和信任文化
农户合作经济组织中的少数农户不能决定整个组织的行为逻辑,关键是组织中的大多数农户如何行动。由于我国农村普遍缺乏市民社会基础,农户的合作意识淡薄,农户主要靠评估周围农户的行动结果来构建自己的行为门槛。在农村很难内生建立合作秩序的前提下,政府外生介入培育农户的合作精神和信任文化可以有效地提高农户加入“搭便车”队伍的门槛,减少“搭便车”行为的发生。政府可以采用建立农村文化组织、宣扬合作双赢精神、表彰优秀先进农户等方式,增强农户在合作组织中共同分担责任的意识,培养农户的合作意识和公共精神。
四、结束语
由于我国大多数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实行股金分散,一人一票,民主管理等制度,合作组织的控制权分散在众多的农户之中,因而“搭便车”行为不可避免地成为组织运行的常态。本文首先基于行为门槛理论刻画了农户“搭便车”行为的互动关系,构建数学模型指出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内采取“搭便车”行为的农户数是一个动态演化的过程,并对均衡结果进行分析,最后在模型分析的基础上,从源头治理、权利约束和文化培育三个方面提出了约束农户“搭便车”行为的策略和方法。本文研究的主要不足在于,农户的行为门槛作为一种个人偏好,如果没有具体的指标对其进行表征(例如,是否可以将农户以往的失信记录作为描述农户行为门槛的指标?),那么在实践中的操作将是有困难的,对此我们将在以后进行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