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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审计监管体系中,对被审计单位的违规处罚在短期内可以制约其渎职行为,但从长期看,真正能对被审计单位违规行为起到抑制作用的因素是对政府审计人员的监督与处罚,因此,需要对政府审计人员加强监管。针对直接监督的困难,本文提出引入政府双重审计模式,构建"囚徒困境"式格式,使双重审计人员彼此制约,并辅以强有力处罚机制和合理的激励机制来保证双重审计模式的运行,以提高政府审计监管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