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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科学生在法治国语境下竟然不能适应社会、甚至大量学生不能就业,不能不令人汗颜。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在知识化、国际化、网络化以及权利话语时代显得落伍和被动,而只有后现代教育理论才能承载起创新、发展与和谐的历史使命,因此,它与法科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要求具有一定的耦合性。为了克服不断发展的社会与普适性的标准化教学冲突、理论与实践脱节以及人文精神缺乏等弊病,我们可以通过多元的“视角主义”、强化实践性教学、培养人文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等途径推动推动法学教育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