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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水平一直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在股份制作为公有制主要实现形式社会背景下,国有控股公司制定合理的现金股利政策既有利于保护国有资本收益权,又可以有效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提升投资者信心,推动资本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然自我国资本市场成立至今,上市公司只重融资,把资本市场当做"提款机",而忽视对投资人的回报,表现为分配现金股利较少甚至是不支付股利,国有控股公司不分配及少分配现象同样严重。因此,从不同视角剖析占国民经济支配地位国有企业低现金股利政策的成因并探寻提高现金股利分配的相应措施,对于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水平、保护投资者权益和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利用企业这一组织形式配置资源可以节约整个社会的交易费用,企业更是社会生产力发展以及实现某种生产关系的社会组织。生产更多的剩余价值并维护资本家占有和收益的产权关系是资本主义企业存在的根本理由。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优化国有资源配置、合理界定并保护国有产权以及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水平是实现全民利益的关键。企业中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及大股东控制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滋生出经理人和控股股东的两类代理问题。第一类代理关系下,现金股利被赋予解决代理冲突工具的神圣职责。中国企业因股权高度集中及小股东利益保护机制不健全而被热捧为研究第二类代理问题的对象。随着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大股东利用资金侵占及关联方交易进行的利益输送受到严格限制,高派现被众多学者视作当前大股东侵占的工具,然此理论解释与我国包括国有控股在内的上市公司时下盛行的低现金股利甚至不支付股利政策相背离。管理权力理论研究已初步验证支持高管基于私利和集权条件容易增加机会主义行为,包括增加自身薪酬、提高在职消费水平和过度投资,理论分析也认为集权高管为实现寻租目的会直接或间接影响企业的股利政策。我国国有企业存在的混合代理问题、高管的党政委派制度以及监督和惩戒机制的不完善致使高管拥有至上权力,股利政策受到集权高管决策的影响在所难免。基于以上逻辑,我们将管理权力理论纳入国有企业股利政策的研究框架,并探究各种制衡因素在抑制高管权力和提升国有资本收益水平中的作用机理。在相关理论分析基础上,论文结合我国国有企业高管权力形成的背景和管理权力理论的研究成果构造国有企业高管权力变量,合理测度反映中国国有企业实际的高管权力,并利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数据对高管权力与国有企业股利政策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检验,结果发现:高管权力越大,国有企业支付现金股利的可能性越小;高管权力越大,国有企业支付的现金股利也越少。进一步检验发现:市场机制和新闻媒体在制衡国有企业高管权力、增加现金股利支付中的治理作用明显,而当前我国的市场条件及国有企业的特定制度背景不支持机构投资者和外部审计对高管权力的制衡作用,不能提升高管权力作用下的现金股利支付。本文的基础性创新在于:国有企业混合代理关系及高管双重侵占概念的提出和机理分析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代理理论;基于我国国有企业所有权人虚置和特定背景的高管权力成因分析、测度及对企业决策的影响深化了基于股权分散公司研究形成的管理权力理论;将管理权力理论纳入我国国有企业股利政策研究框架也丰富了股利理论的研究视角,股利政策高管权力说与已有的股利代理成本理论存在诸多差距,因此,本研究对推动股利理论的发展也做了尝试;另外,本文还从多个方面更为全面地分析和验证了高管权力的制衡因素,为进一步研究和提高我国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提供了理论依据。基于以上研究结论,提升国有资本收益水平、保护公有产权需从合理配置高管权力入手,这也符合当前国有企业改革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我们应进一步激发外部市场和新闻媒体的治理作用,引导和培育机构投资者和外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将能代表国有资本收益水平的现金股利政策纳入国有企业高管的考评机制也有利于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水平。另外,建立起股利政策的长期考核和监督制度更是保护国有产权、提升国有资本收益能力的重要措施。与管理权力理论相悖的现代管家理论及现实经济生活中"一心为公"企业家精神的存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进展,以及中央反腐力度的增强为高管权力影响国有企业股利政策的后续研究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研究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