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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rn为落实2011年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化解土地出让收益与农田水利建设投资需求不匹配的区域性矛盾,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中央财政统筹部分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n一、从2012年1月1日起,中央财政按照20%比例,统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