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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食药监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执行日期的公告》(简称《公告》),规定“境外生产企业2018年1月1日前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可进口并销售至保质期结束.”业内人士指出,这相当于延长了未取得注册的进口奶粉的进口和销售时间,或对已取得注册证书的奶粉企业的“利好”形成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