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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传统的诗词评点,历来有所谓“兴象”、“妙悟”、“神韵”、“性灵”、“境界”诸说,这些说法虽称述有异,而其基本原理则一。即皆是切就诗词之当身,把它当作一感性之“体”来品鉴与领悟,而不是像西方的文艺批评著作如亚里士多德的《诗学》那样,构建一种概念性与逻辑性的规则,以此作为衡定一切诗文的价值尺度。西方这样的诗学范式,正如美国文艺批评家爱德蒙森所言:“概括性术语妨碍我们发现一部作品的独特之处和最有价值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