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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8月3日,中国证监会对“银广夏”立案调查,1998—2001年期间,“银广夏”累计虚构销售收入104962.6万元,少计费用4945.34万元,导致虚增利润77156.7万元;1998年11月20日,中国证监会宣布了对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门、负责该公司上市审计及盈利预测审核的蜀都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机构的查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