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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翻旧杂志,看到《修辞学习》2003年第1期发表的阎浩然同志的一篇短文:《“一对双眼”是多少“眼”》,阎文认为《大中国》《青藏高原》《二000年的爱恋》三首流行歌曲的歌词犯有种种语法错误。文中有些观点,笔者不敢苟同。今草就短文,发表自己的一点浅见。
《二000年的爱恋》中有一句“我们睁开沉睡了千万年的那一对双眼”。阎文说“‘一对双眼’简单计算一下就是四只眼……如此搭配实在可笑”。
阎文这样的质疑是没有根据的。其实,“双眼”在这里是一个词,“双”是这个词中的一个语素,是“成双的”的意思,不是量词“双”+名词“眼”构成的词组。“双眼”作为一个词,尽管在词义上含有“两只眼睛”的意思,但前面仍可加数量词“一对”进行修饰。类似这样的组合在现代汉语中并不少见,如:
双生——一对双生双胞胎——一对双胞胎
双杠——一副双杠双亲——二位双亲
很明显,“一对双胞胎”是成双的胞胎两个;“一副双杠”是成双的杠子两根。同样,“一对双眼”就是成双的眼睛两只。事实上,这种结构和“一对父子”“一对夫妻”“一对师徒”在组合的理据上是一样的。从词义上看,“父子”“夫妻”“师徒”都是“两人”,但“一对父子”“一对夫妻”“一对师徒”谁也不会说是四个人。
那么,“双眼”在这里为什么是一个合成词,而不是量词“双”+名词“眼”构成的词组呢?我们知道,在现代汉语中,有“量词+名词”这一结构形式,这种结构是由“一+量词+名词”结构中“一”省略而形成的。但是,“量词+名词”结构在语用上有一个特点,即只能用在动词之后,如:说句笑话//来瓶绿茶//喝杯酒//听首歌//回趟家//买双鞋//洗双袜,等等。这一点,吕叔湘(1944)、赵元任(1980)、朱德熙(1982)很早就作过阐述。这种省略了“一”的“量词+名词”结构不能放置在动词之前。如果说“双眼”是“一双眼”的省略形式(即由量词“双”+名词“眼”构成的词组),那么,“双眼”就不能放在动词的前面。事实上,“双眼”完全可以用在动词之前作主语,如:双眼睁不开//双眼红肿//双眼传情,等等。所以说,“双眼”是一个词,类似结构的词还有“双肩、双臂、双腿、双眉、双目、双手、双脚”等等。阎文的质疑实际上是把在功能上属于词的“双眼”看成词组了。
《大中国》中有一句“家里盘着两条龙是长江和黄河,还有珠穆琅玛峰儿是最高的山坡。”阎文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释义:“峰”为“山的突出的尖顶”,“山坡”为“山顶和平地之间的倾斜面”,所以得出结论“这句话显然犯了主语和宾语搭配不当的错误”。
如果稍作思考,就会知道,“珠穆琅玛峰儿是最高的山坡”这是一个比喻,把“珠穆琅玛峰儿”比作“山坡”,这是一个带有夸张色彩的比喻。其实,整个歌词都是由比喻构成的,把“中国”比成“一个家”,把“人们之间的关系”比成“兄弟姐妹的关系”,把“长江黄河”比成“两条龙”,在这些比喻的铺垫下,再把“珠穆琅玛峰儿”比作“山坡”,这个比喻是十分贴切的,不仅在音节上押韵,更重要的是在表达上造成了一种气势,达到那种“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的艺术效果。
修辞是讲究语言表达“好不好”的问题,修辞现象可能影响到语法,为了修辞的需要有时可以超出语法规则的限制,这应该是常理。否则“花儿笑了”“收获了一串串希望”“红领巾走过来”这样的句子,不都成了主语和谓语,谓语和宾语搭配不当吗?
歌词(诗歌)作为一种文学式样,有它自己的一些特点,尤其在语言表达上。动辄指责有“语法错误”,对于歌词创作,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没有实际意义的。
参考文献:
[1]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M].北京:商务印书馆,1944.
[2]赵元任.中国话的文法[M].丁邦新译.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80.
[3]朱德熙.语法讲义[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阮绪和,江西九江学院文化传播学院)
《二000年的爱恋》中有一句“我们睁开沉睡了千万年的那一对双眼”。阎文说“‘一对双眼’简单计算一下就是四只眼……如此搭配实在可笑”。
阎文这样的质疑是没有根据的。其实,“双眼”在这里是一个词,“双”是这个词中的一个语素,是“成双的”的意思,不是量词“双”+名词“眼”构成的词组。“双眼”作为一个词,尽管在词义上含有“两只眼睛”的意思,但前面仍可加数量词“一对”进行修饰。类似这样的组合在现代汉语中并不少见,如:
双生——一对双生双胞胎——一对双胞胎
双杠——一副双杠双亲——二位双亲
很明显,“一对双胞胎”是成双的胞胎两个;“一副双杠”是成双的杠子两根。同样,“一对双眼”就是成双的眼睛两只。事实上,这种结构和“一对父子”“一对夫妻”“一对师徒”在组合的理据上是一样的。从词义上看,“父子”“夫妻”“师徒”都是“两人”,但“一对父子”“一对夫妻”“一对师徒”谁也不会说是四个人。
那么,“双眼”在这里为什么是一个合成词,而不是量词“双”+名词“眼”构成的词组呢?我们知道,在现代汉语中,有“量词+名词”这一结构形式,这种结构是由“一+量词+名词”结构中“一”省略而形成的。但是,“量词+名词”结构在语用上有一个特点,即只能用在动词之后,如:说句笑话//来瓶绿茶//喝杯酒//听首歌//回趟家//买双鞋//洗双袜,等等。这一点,吕叔湘(1944)、赵元任(1980)、朱德熙(1982)很早就作过阐述。这种省略了“一”的“量词+名词”结构不能放置在动词之前。如果说“双眼”是“一双眼”的省略形式(即由量词“双”+名词“眼”构成的词组),那么,“双眼”就不能放在动词的前面。事实上,“双眼”完全可以用在动词之前作主语,如:双眼睁不开//双眼红肿//双眼传情,等等。所以说,“双眼”是一个词,类似结构的词还有“双肩、双臂、双腿、双眉、双目、双手、双脚”等等。阎文的质疑实际上是把在功能上属于词的“双眼”看成词组了。
《大中国》中有一句“家里盘着两条龙是长江和黄河,还有珠穆琅玛峰儿是最高的山坡。”阎文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释义:“峰”为“山的突出的尖顶”,“山坡”为“山顶和平地之间的倾斜面”,所以得出结论“这句话显然犯了主语和宾语搭配不当的错误”。
如果稍作思考,就会知道,“珠穆琅玛峰儿是最高的山坡”这是一个比喻,把“珠穆琅玛峰儿”比作“山坡”,这是一个带有夸张色彩的比喻。其实,整个歌词都是由比喻构成的,把“中国”比成“一个家”,把“人们之间的关系”比成“兄弟姐妹的关系”,把“长江黄河”比成“两条龙”,在这些比喻的铺垫下,再把“珠穆琅玛峰儿”比作“山坡”,这个比喻是十分贴切的,不仅在音节上押韵,更重要的是在表达上造成了一种气势,达到那种“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的艺术效果。
修辞是讲究语言表达“好不好”的问题,修辞现象可能影响到语法,为了修辞的需要有时可以超出语法规则的限制,这应该是常理。否则“花儿笑了”“收获了一串串希望”“红领巾走过来”这样的句子,不都成了主语和谓语,谓语和宾语搭配不当吗?
歌词(诗歌)作为一种文学式样,有它自己的一些特点,尤其在语言表达上。动辄指责有“语法错误”,对于歌词创作,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没有实际意义的。
参考文献:
[1]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M].北京:商务印书馆,1944.
[2]赵元任.中国话的文法[M].丁邦新译.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80.
[3]朱德熙.语法讲义[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阮绪和,江西九江学院文化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