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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抓好村务公开工作.2006年上半年以来,大余县在村委会推行村民质询制度。村民质询会由村主任召集,召开时间一般是在“上季度村务、财务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公开7日后”,每个村民小组派出1~2名村民代表参加,对公开情况中不清楚、不明确的内容、数据进行当面质询。村委会干部应当对村民代表的质询逐一做出负责任的答复。质询后,对发现公开情况有误的,要及时在“村务公开栏”中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