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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994年8月22日,顺义县赵各庄乡柏树庄村刘毅、靳广江等六户农民共同向县工商局经检科反映从杨镇农业公司种子站购买的y—13玉米种子不纯。事实的起因是这样的:1994年3月20日,刘毅从杨镇农业公司种子站购买y—13玉米种子25斤,每斤2.7元。后又于4月20日从该公司种子站购买同样种子18斤。5月11日把两次买的种子播在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