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清代司法判牍档案中,女性的性别身份、社会角色是司法裁判予以考量的重要因素。珍视名节操守的未婚女、守节孀居之寡妇、年迈笃疾的母亲等女性形象得到了司法裁判者的关注,并影响了司法裁判结局,而嚣悍之妇的撒泼逞刁无一例外遭到司法裁判者的严厉打压。传统司法裁判对涉讼女性身份、角色的考量,其本质是男权社会对女性角色的选择性塑造。对女性符合角色期待的行为予以肯定,而对不符合角色期待的行为予以打压,以塑造服从男性统治的合格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