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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抑郁症(postpartum depression,PPD)是由Pitt于1968年首次提出,当时指产褥期内发生的,尤其是产后1周内发生的不伴有精神病症状的抑郁,病程较产后沮丧(postpartum blues)长,但严重程度不及产后精神病(postpartum psychosis).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中,产后抑郁症未作为一个独立的疾病类型提出,认为此组疾病不是基于一定的临床症状、病程而独自成立的疾病单元,而是以产褥期为转机发生的一组疾病,以显著而持久的情绪低落为主要特征的情感障碍,可伴有思维和行动的改变及躯体症状[1].但因其不仅严重危害产妇的身心健康和社会功能,并且可以影响母子关系及婴儿的气质个性发展等,因此越来越受到临床及科研工作者的普遍关注及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