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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中美著作权法创制历史的比较,认为两国著作权立法史的客观差异是:中国历史悠久,又最早产生著作权的萌芽,但正式成法的历史极短且著作权法的更递频繁;美国立国时间不长,但建国伊始就选择了制定著作权法来保护有关创作的权利,且此种保护在不断地完善;而在承担著作权国际保护义务时,中国显得积极,美国则不然.产生这些差异的原因在于两国经济环境、文化环境、权利观念的不同以及两国著作权观念导入途径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