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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政府“伤筋动骨”的自我革命。实质上是要解决政府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重点是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厘清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权界,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经过三十多年的持续改革,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政府职能越位、缺位的问题依然突出,仍然管了很多不该管的事情,对微观经济事务干预过多过细,一些该管的又没有管住管好。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经济发展活力和社会的积极性、创造力,增加了生产经营活动非经济成本,同时也容易滋生腐败,损害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