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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民营企业家素质是民营企业家个性特征与能力的综合体现。伴随第一代民营企业家退休,新生代民营企业家在思想政治素质、实践能力等方面还存在缺陷。对新生代民营企业家的引导和教育是提高民营经济发展力、竞争力和创新力的需要,是建设“四个湖南”的必然要求。持续创新意识不强、创新能力不足等是目前湖南新生代民营企业家存在的突出问题。政府通过购买培训服务实施素质培养,鼓励引导和促进新生代民营企业家素质的全面提升。
关键词:新生代民营企业家;素质;缺陷;提升
民营企业家是湖南省企业家队伍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全面提升湖南省民营企业家综合素质,培养一只“政治上跟党走,经营上有能力,文化上有内涵,责任上有担当”的优秀民营企业家队伍,一直是湖南省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一战线的重要工作。随着改革开放后涌现的一代民营企业家步入退休年龄,以民企二代和自主创业型青年企业家为主体的新生代民营企业家逐渐成为湖南省经济发展舞台上的中坚力量,这意味今后阶段,湖南省各级开展双创活动的一个工作重心,就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肩负起新生代民营企业家的引导和教育工作,做好新生代民营企业家培养工作。为此,就加强新生代民营企业家培育的若干问题进行了调研和思考,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以下建议。
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常态化的湖南省新生代民营企业家的长效培养机制
(一)加强顶层设计,凝聚培育合力
扶持、造就一批具备广阔视野和丰富经验的新生代企业家,激发他们的创新创业动力,关系到湖南省民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转型升级,关系到湖南省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成果的继承和发扬,建议省政府把加强新生代民营企业家的培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尽快出台湖南省新生代民营企业家教育培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新生代民营企业家培养工作提供整体设计。
1. 明确领导机制、参与部门分工和职责,如建立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由统战部和开展双创活动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生代民营企业家培养工作格局,定期研究、部署、推进新生代民营企业家的培养工作。
2. 提出相应的目标和日程表。如实施湖南省新生代民营企业家建设百千万工程,3~5年内争取培养百名领军型新生代民营企业家、千名成长型新生代民营企业家、万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3. 建立人才发现和分层培养机制。制定新生代民营企业家三个层次培养对象的选拔标准,通过省市区县三级联动在全省范围内進行广泛遴选,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分类施教,分层培养,系统提升各层级新生代民营企业家素质。同时进行跟踪评价,了解对象在政治表现、企业发展、社会贡献等方面的情况,建立考核档案,将考核情况作为其所在企业高层次人才申报、科技项目申报、技术改造奖励,财政政策返还、土地指标等方面享受政策倾斜时的参考。
4. 将新生代民营家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落实经费保障、监督机制。建议各级政府把购买新生代民营企业家培养的服务资金列入相关部门财政预算,从部门预算经费或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同时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和实际需要决定省市区县不同的承担比例。各级财政部门和购买服务主体单位还要对购买服务全过程跟踪评价,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安全高效使用。
(二)开展政府购买服务,优化长效培养机制
新生代民营企业家综合素质的提升需要建立一套长效培养机制,以不断适应社会以及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地方政府一直以来对此高度重视,初步建立了一套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开展双创活动直接实施的培养机制,一些省市在实际实施的过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暴露了一些不足。一是当培训覆盖面扩大时,由于工作任务加重,导致相关部门人事编制的膨胀,这有悖于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二是当培训需求专业性较高时,尽管相关部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培训效果不好的情况仍常有发生,这不仅打击了相关实施部门的积极性,一定程度上也造成本身有强烈培养需求的新生代民营企业家对于引导和教育的抵触心理;三是主要培养方式对省外承接机构过于依赖,不利于省内相关机构发展。
为加快构建服务型政府,解决新生代民营企业家日益强烈的可持续发展培养需求与政府供给能力之间的矛盾,通过政府在市场上购买相关培养服务,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通过购买相关服务,政府将培养过程中对专业要求较高的交由第三方专业机构来生产,不仅能使政府扮演好“政策制定者”、“制度供给者”、“服务购买者”和“售后监管者”的角色,更能通过市场的竞争性获取性价比较高的服务,在有效节约财政支出成本的前提下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新生代民营企业家的满意度,从而发扬听党话,跟党走,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光荣传统,另一方面,在主动向社会释放资源的同时扶持省内相关机构,基于财政扶持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导向作用,促进人力、社会资本等要素向省内相关服务业集聚,有利于湖南省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动能转换,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重点培育和打造一批有知名度的第三方优质培育机构
第一,在定向委托和公开招投标等多样性购买服务方式的基础上,借鉴公益创投的形式,以专项资金支持优质培育机构做大做强,鼓励优质培育机构通过市场调研自主设计新生代企业家培养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后即可予以立项并签订合同。
第二,鼓励第三方优质培育机构依托现有力量,参考新余长江创业大学,温州民营经济学院,东莞莞商学院培养模式,设立以培养和打造“政治上有方向,经营上有本事,文化上有内涵,责任上有担当”的新生代湘商为己任的湘江创业学院。
第三,鼓励第三方优质培育机构在相关部门领导下,组建专家团队,从为民营企业解决问题着手,探索民营企业发展的规律、方式和方法,及时总结省内新生代民营企业家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并以此为基础加强对新生代民营企业家成长成才,创业创新的成功经验的宣传推广,鼓励第三方优质培育机构适时开展湖南省杰出新生代民营企业家评选工作。
关键词:新生代民营企业家;素质;缺陷;提升
民营企业家是湖南省企业家队伍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全面提升湖南省民营企业家综合素质,培养一只“政治上跟党走,经营上有能力,文化上有内涵,责任上有担当”的优秀民营企业家队伍,一直是湖南省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一战线的重要工作。随着改革开放后涌现的一代民营企业家步入退休年龄,以民企二代和自主创业型青年企业家为主体的新生代民营企业家逐渐成为湖南省经济发展舞台上的中坚力量,这意味今后阶段,湖南省各级开展双创活动的一个工作重心,就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肩负起新生代民营企业家的引导和教育工作,做好新生代民营企业家培养工作。为此,就加强新生代民营企业家培育的若干问题进行了调研和思考,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以下建议。
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常态化的湖南省新生代民营企业家的长效培养机制
(一)加强顶层设计,凝聚培育合力
扶持、造就一批具备广阔视野和丰富经验的新生代企业家,激发他们的创新创业动力,关系到湖南省民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转型升级,关系到湖南省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成果的继承和发扬,建议省政府把加强新生代民营企业家的培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尽快出台湖南省新生代民营企业家教育培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新生代民营企业家培养工作提供整体设计。
1. 明确领导机制、参与部门分工和职责,如建立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由统战部和开展双创活动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生代民营企业家培养工作格局,定期研究、部署、推进新生代民营企业家的培养工作。
2. 提出相应的目标和日程表。如实施湖南省新生代民营企业家建设百千万工程,3~5年内争取培养百名领军型新生代民营企业家、千名成长型新生代民营企业家、万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3. 建立人才发现和分层培养机制。制定新生代民营企业家三个层次培养对象的选拔标准,通过省市区县三级联动在全省范围内進行广泛遴选,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分类施教,分层培养,系统提升各层级新生代民营企业家素质。同时进行跟踪评价,了解对象在政治表现、企业发展、社会贡献等方面的情况,建立考核档案,将考核情况作为其所在企业高层次人才申报、科技项目申报、技术改造奖励,财政政策返还、土地指标等方面享受政策倾斜时的参考。
4. 将新生代民营家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落实经费保障、监督机制。建议各级政府把购买新生代民营企业家培养的服务资金列入相关部门财政预算,从部门预算经费或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同时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和实际需要决定省市区县不同的承担比例。各级财政部门和购买服务主体单位还要对购买服务全过程跟踪评价,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安全高效使用。
(二)开展政府购买服务,优化长效培养机制
新生代民营企业家综合素质的提升需要建立一套长效培养机制,以不断适应社会以及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地方政府一直以来对此高度重视,初步建立了一套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开展双创活动直接实施的培养机制,一些省市在实际实施的过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暴露了一些不足。一是当培训覆盖面扩大时,由于工作任务加重,导致相关部门人事编制的膨胀,这有悖于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二是当培训需求专业性较高时,尽管相关部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培训效果不好的情况仍常有发生,这不仅打击了相关实施部门的积极性,一定程度上也造成本身有强烈培养需求的新生代民营企业家对于引导和教育的抵触心理;三是主要培养方式对省外承接机构过于依赖,不利于省内相关机构发展。
为加快构建服务型政府,解决新生代民营企业家日益强烈的可持续发展培养需求与政府供给能力之间的矛盾,通过政府在市场上购买相关培养服务,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通过购买相关服务,政府将培养过程中对专业要求较高的交由第三方专业机构来生产,不仅能使政府扮演好“政策制定者”、“制度供给者”、“服务购买者”和“售后监管者”的角色,更能通过市场的竞争性获取性价比较高的服务,在有效节约财政支出成本的前提下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新生代民营企业家的满意度,从而发扬听党话,跟党走,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光荣传统,另一方面,在主动向社会释放资源的同时扶持省内相关机构,基于财政扶持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导向作用,促进人力、社会资本等要素向省内相关服务业集聚,有利于湖南省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动能转换,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重点培育和打造一批有知名度的第三方优质培育机构
第一,在定向委托和公开招投标等多样性购买服务方式的基础上,借鉴公益创投的形式,以专项资金支持优质培育机构做大做强,鼓励优质培育机构通过市场调研自主设计新生代企业家培养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后即可予以立项并签订合同。
第二,鼓励第三方优质培育机构依托现有力量,参考新余长江创业大学,温州民营经济学院,东莞莞商学院培养模式,设立以培养和打造“政治上有方向,经营上有本事,文化上有内涵,责任上有担当”的新生代湘商为己任的湘江创业学院。
第三,鼓励第三方优质培育机构在相关部门领导下,组建专家团队,从为民营企业解决问题着手,探索民营企业发展的规律、方式和方法,及时总结省内新生代民营企业家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并以此为基础加强对新生代民营企业家成长成才,创业创新的成功经验的宣传推广,鼓励第三方优质培育机构适时开展湖南省杰出新生代民营企业家评选工作。